工作进展
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

日期:2023-07-18 12:46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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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7日上午,丰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周新春同志召开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区经普办关于全区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下阶段工作安排的汇报。
  会议指出,经济普查是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国家任务、政府行为。在市、区两级政府印发的开展经济普查通知中,对普查工作主体责任有明确规定,各地区主要领导是本地区普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级经济普查办公室主任是具体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各成员单位负有支持配合经济普查工作的责任。
  会议要求,区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市场、税务、民政、编办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支持配合各级普查机构做好清查登记,提供普查所需的行政登记记录,对清查登记中遇到的困难,积极协助、及时解决。在普查清查登记阶段,各税务所、市场所要协助配合所在街镇、科技园区、丽泽金融商务区普查机构,通知、提示企业进行清查登记;对于不配合普查清查登记的企业,税务、市场部门要发挥行业监管优势,对这些单位进行督促,提高全区单位清查登记率。
  会议要求,在普查清查登记工作中,区经普办要做好统筹指导,各成员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街镇级经普办主任要亲自组织、亲自部署、检查落实,对清查登记布置、集中组织培训、入户开展调查等环节工作要靠前指挥,调动本地区资源力量参与清查登记。各街镇要组织召开本地区清查登记工作动员部署会,对社区(村)普查小组提出工作要求,保证清查登记方案制度和技术要求能够落到实处、执行到位。要扎实做好普查“两员”的培训工作,保证对普查人员的培训质量,使每一名普查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清查登记流程和清查表指标。同时对普查人员要加强管理,坚持“持证上岗”。要积极开展清查登记工作,投入充足的人员力量,保障清查登记进度,加强单位查找力度,确保不遗漏。在普查数据采集、收审、评估阶段,始终要以数据质量为中心,层层把关,逐环节控制,确保清查数据真实准确。
  会议要求,区委宣传部、融媒体等部门,以及各级普查机构要重视普查宣传和发动工作,营造人人知晓经普、家家配合登记的良好氛围。要切实发挥基层普查机构与普查对象直接联系的优势,将普查宣传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实际,落实落地。要积极开展依法普查的宣传,打消企业填报普查数据方面的顾虑,让企业能够主动、真实填报企业信息。要借助各类媒体平台,讲清普查的目的,特别是普查能够促进企业自身更好发展的意义。要公布本地区普查机构联系方式,便于企业咨询联系,要为企业登记填报提供咨询普查事宜的便利渠道,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准确解答。区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也要发挥宣传优势,共同提高普查对象参加清查登记的主动性。
  会议要求,各级普查机构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执行国家、市级普查方案和各项细则规定,坚持红线意识,强化对普查对象和普查人员的普法宣传和教育,坚决杜绝普查登记中弄虚作假。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普查执法检查力度,对于单位造假、数据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确保普查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依法依规。在普查经费和物资的使用发放,要严格依照财政和审计制度要求,确保专款专用,保证普查廉洁高效。
  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镇、科技园区、丽泽金融商务区主管领导、统计所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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