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进展
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

日期:2023-05-19 12:43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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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19日上午,丰台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组长周新春同志召开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丰台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听取了区经普办关于全区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和普查整体工作安排的汇报。
  会议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上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目前,正处于落实“十四五”规划,推进首都高质量发展,助力丰台区实现“倍增追赶、合作发展”的关键时期,在此期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对于我们摸清全区经济家底,准确把握经济运行新变化、新特征,全面准确反映丰台区域发展新成效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经济普查,将全面掌握全区经济总量规模,了解产业结构现状,对我们真实、准确、客观揭示经济发展趋势,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丰台空间规划,科学制定“十五五”发展规划,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高度重视,创新普查思路和方法,提早动手谋划筹备,高标准有序推动经济普查实施。要有效应对经济普查面临的困难和挑战,加强统筹协调安排,保证各项工作共同推进、相互促进。
  会议要求,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区普查目标任务,强化部门分工,狠抓工作落实。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精心组织、统筹推动,充实普查人员力量,为普查提供有力组织保障。要按照普查实施方案、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选聘工作要求,把责任心强、有普查经验的同志吸收到普查队伍中,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普查人员综合业务能力。
会议要求,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全力支持配合普查工作,对普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制定相关保障措施,确保普查的顺利开展。市场监管、税务、民政、编办等部门要及时提供名录资料,积极参与单位清查和普查资料开发;宣传部、融媒体中心等相关部门要做好普查宣传保障。区经普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定期通报情况,确保普查工作按时、高效推进。
  会议要求,普查宣传动员是扩大普查知晓度、提高普查数据质量、提升普查效率的有效途径。区经普办要加强与区属宣传部门和各街镇的沟通协作,广泛宣传经济普查,为清查摸底和普查登记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积极引导广大普查对象配合参与,认真填报普查资料,自觉做到不瞒报、不虚报、不漏报。
  会议要求,数据质量是普查的生命线。各级普查机构在普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坚持依法普查,查实情、报真数。区经普办要建立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防范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确保普查数据实打实、硬碰硬。全区各级普查机构要严格遵守普查经费和物资使用纪律,严禁出现挪用、截留普查经费和物资的情况发生,保证廉洁普查。
  区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各街镇、科技园区、丽泽金融商务区主管领导、统计所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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