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丰台区对利用“开墙打洞”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相关处理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日期:2018-06-25 14:33    来源: 北京丰台网站

字体: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治理“大城市病”等工作部署为严厉打击“开墙打洞”违法行为,为加强丰台区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管理,治理利用“开墙打洞”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首都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和城市环境,出台了《丰台区对利用“开墙打洞”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相关处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一、何种行为属于“开墙打洞”
  “开墙打洞”主要是指未取得规划批准,利用临街的平房、楼房底层、半地下室等进行拆改,将原有的窗户、墙体拆掉改为门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的行为。目前,“开墙打洞”的房屋常见用于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二、“开墙打洞”有哪些危害
  “开墙打洞”的危害:一是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承重、抗震效果减弱,安全隐患大;二是居民楼“由居改商”,噪音、油烟、异味,乱民扰民;三是影响市政市容整洁,危害居民出行安全;四是挤占楼前绿地,堵塞消防通道。
  三、多角度看问题处理“开墙打洞”
  对已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件,但其经营场所属于“开墙打洞”房屋的,意见指出可从多个角度出发,由相关许可部门按照对应的情形和法律依据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最终达到消除利用“开墙打洞”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等行为的效果。
  四、政策法律依据
  对住宅内“开墙打洞”有照主体处置主要依据以下法律法规:《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若干规定》等。
对利用自有住房从事经营活动,确实存在生活困难,且该经营活动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进行依法治理的同时,由所在街道及相关职能部门通过疏解、提升等帮扶措施妥善解决实际困难。

政策文件: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对利用“开墙打洞”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相关处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