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2020年丰台区菜田补贴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日期:2021-04-12 14:13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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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背景介绍

为落实《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促进设施农业绿色高效发展的指导意见》(京政农发〔2020〕157号)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0年北京市菜田补贴实施办法>的函》(京政农函〔2021〕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并稳定本区蔬菜生产面积,增加绿色优质蔬菜产量,鼓励支持蔬菜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利用市级专项补贴资金对我区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补贴。

二、主要内容

1.事项名称

2020年菜田补贴

2.适用范围

本区范围内从事露地蔬菜和设施蔬菜实际生产的耕地面积。对地块撂荒和设施闲置、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农产品质量检查不合格、用地不规范等情况,不予补贴。

3.适用对象

从事蔬菜生产经营且其产品纳入统计部门蔬菜统计范围的实际生产经营者。

3.补贴标准

菜田补贴标准为每年600元/亩。按照《2020年北京市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实施方案》,已经享受300元/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露地菜田,2020年按照300元/亩给予补贴;设施蔬菜以及未享受300元/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露地菜田,2020年按照600元/亩给予补贴。

4.申请材料

按要求填写并提交《2020年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

5.办理流程

菜田补贴采取网上申报审核的方式。

    (1)生产经营者自愿申请

菜田补贴由补贴对象自愿申请,由所在村村委会统一安排,通过手机APP客户端或电脑网上填报补贴信息,经本人确认和所在村村委会初步核实,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菜田补贴申请表》。

(2)村委会公示确认

村委会负责公示确认。村委会确认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张榜公示,村委会确认无异议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菜田补贴村级汇总确认表》,上报所在镇(乡)政府。

(3)镇(乡)政府审核

镇(乡)政府负责审核工作。镇(乡)农业部门逐村审核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报区农业农村部门。

(4)区政府审核批准

区农业农村部门逐镇(乡)核实申报资料无误后,导出并打印《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区政府对上报的《北京市菜田补贴区级认可汇总表》审核并批复同意后,由区农业农村部门送区财政局,安排拨付补贴资金。

(5)补贴资金发放

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区政府的批复,对镇(乡)上报的《北京市菜田补贴镇(乡)级汇总审核表》进行批复。镇(乡)政府接到区农业农村部门批复同意后,按照批复内容拨付补贴资金到补贴对象的“一卡(折)通”或银行账户。镇(乡)政府拨付资金后,应及时通知村委会,由村委会公告通知补贴对象核对确认补贴资金。

6.咨询电话

农业科:63811896



政策文件链接:(失效)丰政农发〔2021〕2号关于印发《2020年丰台区菜田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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