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失效)关于2020年度丰台区有效专利大户奖励的通知

日期:2020-06-03 15:03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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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根据《丰台区专利促进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丰政发[2016]19号),现将2020年度丰台区有效专利大户奖励的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截止至2020年6月12日有效专利首次突破100件专利、且作为第一专利权人并在丰台区登记注册并纳税的企业。

 对存在非正常申请行为的,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若干规定》(局令第75号)要求不予奖励。

 二、申报时间

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三、申报材料

材料一式两份,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中注明原件的,提交纸质材料时请携带,当面审核后退回。具体申报材料如下:

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参照附件1);

2.单位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未进行执照整合的,需分别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2020年完税证明(近一个月即可)、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单位拨款印鉴卡(附件2)、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

四、注意事项

1、已获得过此奖励的,不在奖励范围;

2、最终获得奖励的名单会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告栏公示:http://www.bjft.gov.cn/ftq/zfgg/ysjlist.shtml(丰台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公告);

3、请各单位在提交申请材料后,务必关注区政府网站上的公告内容,并按照有关通知及时办理拨款手续,届时将不再对申请人进行电话通知。

五、受理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菜户营东街乙360号政务服务大厅(提前电话预约)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昊 马静   联系电话:010-63396621

附件:1、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批量法律状态证明》办理指南

2、单位拨款印鉴卡

丰台区知识产权局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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