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人事分工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17〕43号
  • [成文日期] 2017-10-09
  • [发布日期] 2017-10-09
  • [实施日期] 2017-10-0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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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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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丰台区政府机构设置的批复》(京编委〔2015〕18号)精神,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调整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和改革办公室(简称区政府房改办)牌子。区房管局(区政府房改办)是负责本区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丰政办发〔2017〕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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