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人事分工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17〕42号
  • [成文日期] 2017-10-09
  • [发布日期] 2017-10-09
  • [实施日期] 2017-10-0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废止文件相关链接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函》(京编办行〔2016〕83号)和北京市丰台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通知》(丰编发〔2016〕7号)精神,设立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中心(简称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政务服务中心是受政府委托依法从事政务服务工作的区政府派出机构。


    丰政办发〔2017〕42号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