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根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丰台区政府机构设置的批复》(京编委〔2015〕18号)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丰台区人民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丰政办发〔2015〕25号)精神,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更名为北京市丰台区民族宗教事务办公室(简称区民宗办)。区民宗办是负责区民族事务、宗教事务的区政府工作部门。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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