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存在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监督管理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19〕4号
  • [成文日期] 2019-02-25
  • [发布日期] 2019-02-25
  • [实施日期] 2019-02-2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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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存在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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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政府、部门和单位消防工作责任,对火灾隐患实施综合治理、源头管控,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区决定对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北京现代叉车厂晓月幸福公寓等23处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实行区级挂牌督办。为做好隐患督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抓好统筹协调,推进综合整治。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力度,最大程度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行业、系统积极行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全面整治火灾隐患。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存在村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划分界限模糊,任务分工不够明确;老旧居民平房待拆迁区域,消防设施维护责任和经费难以落实,各项消防基础工作较为薄弱等问题导致的火灾隐患,要组织多部门专题研究,集中力量强力推进,尽快将挂牌督办隐患整改完毕。

    二、严格落实管理责任,夯实防控基础。属地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及社区(村)要落实消防安全监管“一岗双责”,从经营、行业、监管等方面制定措施,在产业结构调整、低端产业升级改造工作中,强化滋生火灾隐患的城市管理综合问题的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突出防控重点,区分层次,统筹推进,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严格督查,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加快整改进程,确保火灾隐患及时得到解决。

    三、加大社会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氛围。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督促隐患单位开展日常性消防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公益宣传电子屏、宣传牌(栏)等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特别是针对城乡结合部区域人口流动性大和成分复杂特点,用足用好乡村广播、村民宣传栏等传统方法,进一步加强对独居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入户式、面对面”的宣传培训,播放和张贴常识性消防安全公益广告,安装安全用火用电和逃生疏散标识和提示装置,切充分发挥整改隐患的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推动挂账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开展。

    附件:区级突出、区域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明细表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丰政办发〔201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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