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丰台区禁止和限制新增产业的目录(2015版)》及《丰台区产业创新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商贸经济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19〕10号
  • [成文日期] 2019-04-17
  • [发布日期] 2019-04-17
  • [实施日期] 2019-04-17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废止文件相关链接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发展改革委制定的《丰台区禁止和限制新增产业的目录(2015年版)》的通知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丰台区禁止和限制新增产业的目录(2015版)》及《丰台区产业创新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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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经区政府同意,现决定废止《丰台区禁止和限制新增产业的目录(2015年版)》(丰政办发〔2015〕28号)及《丰台区产业创新发展基金管理办法》(丰政发〔2015〕16号)。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丰政办发〔2019〕10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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