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人事分工
  • [发文编号] 丰政发〔2022〕1号
  • [成文日期] 2022-01-18
  • [发布日期] 2022-01-18
  • [实施日期] 2022-01-18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有效
  • 政策解读
  • 【图解】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202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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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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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

    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第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每项任务年度、季度、月度的具体目标,制定详细落实方案,加强调度,狠抓落实,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

    2022118


    2022年区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一、全力做好冬奥会、冬残奥会赛事服务保障

    1.加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环境保障,打造优美整洁的城市形象。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2.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严格管控污染物排放,全力保障冬奥会空气质量。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3.落实冬奥安保各项措施,确保城市安全有序运行。

    主责单位:区公安分局

    4.严格落实冬奥会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一体推进冬奥防疫和城市防疫,坚决把疫情传播风险降到最低。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5.精益求精做好赛时食品保障工作。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高标准组织冬奥群众活动,营造参与冬奥、支持冬奥的良好氛围。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二、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

    7.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以上。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8.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4.5%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9.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人力社保局

    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目标之内。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耗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13.PM2.5累计浓度达到市级要求。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聚焦重点激发活力,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14.纵深推进“两区”建设,促进高水平开放。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15.持续聚焦金融、科技、文化、商务四大产业方向,充分发挥“丰九条”“独角兽八条”等政策激励作用,继续实施“1511”产业发展提质工程,培育和引进更多高质量项目和企业。

    主责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区金融办、区商务局、区科信局、丰台园管委

    16.统筹全区楼宇资源,提升空间使用质量和产出效益,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品牌楼宇。

    主责单位:区投资促进中心

    17.科学指导集体产业项目落地,严把产业准入关,促进集体经济提质增效。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8.加快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构建“2+4+N”消费新版图。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19.继续推进区域活力中心建设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专项办)

    20.推动方庄三联书店旗舰店等一批打卡新地标落地。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方庄街道、文旅集团

    21.落实新一轮城南行动计划,统筹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和工程,持续扩大有效投资。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22.全面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支持国企积极参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促进国企做大做强做优。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

    23.落实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政策,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升“服务包”工作效能,加大中小微企业帮扶力度。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科信局

    24.深入实施“丰泽计划”,为区域高质量发展聚才引智。

    主责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

    25.深入推动金融科技创新示范区、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建设,高水平举办2022中国(北京)数字金融论坛。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丽泽商务区管委

    26.充分发挥“城市会客厅”窗口作用和丽泽企业家联合会纽带作用,吸引和凝聚更多国内外金融科技头部企业入驻,加速构建现代金融生态圈。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

    27.推进国金大厦、中国证券大厦等项目实施,加快南区数字金融科技示范园建设,启动北区国际金融城供地。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

    28.加快推进丽泽城市航站楼和北区地下空间一体化项目实施。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

    29.实现地铁16号线丽泽段建成通车。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30.优化丽泽金融商务区现有路网,打通区域交通微循环。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城市管理委

    31.开工建设220千伏变电站和调控指挥中心。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供电公司

    32.启动金中都遗址公园等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滨水文化公园二期、城市运动休闲公园二期等公园群建设,实施丰草河水系景观提升。

    主责单位:丽泽商务区管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33.持续做优做强轨道交通、航空航天两大主导产业集群,深耕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提升行业影响力、区域贡献力。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区科信局

    34.建好丰台独角兽企业集聚区,发挥看丹独角兽创新基地引领作用,引进独角兽企业15家以上。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35.加快园博数字经济产业园建设,引进高质量数字经济企业不少于20家。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36.持续培育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协同创新平台,建设央地、军地、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深化与天坛医院和首都医科大学合作。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区卫生健康委

    37.新增国高新企业100家以上。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区科信局

    38.园区人均、地均产出率保持全市领先地位。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39.完善园区文化休闲、体育健身等功能,提升配套服务水平,打造更高品质工作生活空间。

    主责单位:丰台园管委

    40.立足未来首都功能发展布局,高水平推动南中轴地区规划实施,落实大红门地区街区控规和城市导则,全力打造“礼乐双轴”空间格局。

    主责单位: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公室、区规自分局

    41.加快推动中央芭蕾舞团项目建设,启动大红门一期棚改,实现国家自然博物馆、规划展览馆等项目一期供地,完善TOD交通枢纽综合配套方案编制。

    主责单位: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公室、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

    42.加速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南中轴国际文化科技园一期开园,引入科技、文化、商务类优质企业50家以上。

    主责单位:丰发展公司、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公室

    43.开展环境整治,优化提升南中轴沿线环境品质。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公室、大红门街道

    44.推动南中轴区域河道景观提升。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45.完成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建设1700亩,实现启动区集中连片开放。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南森公司

    四、坚持规划引领,着力提高城市建设水平

    46.加快落实总规实施第二阶段任务,完成首次五年评估。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

    47.稳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工作,切实发挥规划的刚性管控作用。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

    48.全面加快重点地区和街区单元控规编制实施,完成丰台站地区控规编制,优化宛平城地区功能定位和用地布局,推进分钟寺地区控规研究。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成寿寺街道

    49.加快土地供应,全年达到供地条件的商品住宅用地不少于50公顷、商服用地不少于18公顷。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

    50.推动保障房、集租房供地,为区域发展蓄势赋能。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51.统筹规划和完善交通路网建设,启动云岗路西延、芦井路等道路建设和改造升级。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52.研究确定河西轨道交通一体化和地铁14号线西延方案。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

    53.实现河西第三水厂通水,推进河西第二水厂前期工作,实施河西再生水厂京周路段管线工程。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王佐镇、长辛店街道

    54.着力加快长辛店老镇有机更新,传承历史文化记忆,植入现代时尚元素,打造老镇复兴新地标、文化休闲消费新引擎。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管中心、长辛店街道

    55.深化赵辛店等地区控规研究,启动棚改方案编制。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长辛店街道

    56.加快实施中央民族大学、航天三院、十一院等高校科研院所周边环境提升整治。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云岗街道、王佐镇

    57.实施北宫镇集体产业用地试点项目,引入高端数字智造产业。

    主责单位:北宫镇、区规自分局

    58.充分挖掘园博园、千灵山、北宫森林公园等生态休闲旅游资源,优化提升服务功能设施。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绿化局、园博园管理中心、王佐镇

    59.加快南苑地区、王佐青龙湖、花乡中部组团等棚改和一级开发项目实施。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相关街镇

    60.高标准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实现开工30个、计划竣工10个。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61.为老楼加装电梯10部。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62.启动6个小区供水管线改造。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63.完成14个小微城市公共空间试点项目。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丰台园管委、相关街镇

    64.推动老旧厂房和低效楼宇升级改造,加快产业转型和商业更新迭代。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南中轴地区建设办公室

    65.继续实施宛平城解危和整体保护提升工程,挖掘老城历史文脉,规划植入文博等产业项目。

    主责单位:宛平街道、区文化和旅游局、区规自分局、卢沟桥文化发展中心

    66.持续推进东铁匠营地区城市更新和环境整治。

    主责单位:东铁匠营街道、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

    五、优化城市功能品质,着力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67.巩固大红门地区疏解成效。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专项办)、南苑-大红门地区现场指挥部办公室、大红门街道

    68.推动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优化升级。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花乡街道

    69.大力创建基本无违法建设区,保持新增违建零增长。

    主责单位:区城管执法局、区规自分局、各街镇

    70.开展城乡结合部地区41个重点村整治。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街镇

    71.推动5个街道尽快退出市级治理类街乡镇行列。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专项办)、区城指中心、相关街镇

    72.完成67条背街小巷整治工作。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73.规范新建便民网点不少于30处。

    主责单位:区商务局

    74.实现丰台站周边等区域环境显著改善。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丰台街道、新村街道

    75.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实施新一轮百万亩造林2600亩。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76.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77.深化“一微克”行动。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78.实现全区烟花爆竹全面禁放。

    主责单位:区公安分局

    79.实施水生态提升工程,开展小龙泉河综合治理,推进国家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

    80.实现丰草河、马草河、旱河等全年通水,启动“点靓凉水河”行动,建设水城共融的景观带、休闲带、文化带。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81.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年度任务。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82.完成4.3公顷矿山生态修复。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

    83.做好第二轮市级生态环保督察迎检。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84.完善区域碳达峰碳中和发展路径及规划,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促进区域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

    85.推动丰台站周边配套市政项目全面竣工。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6.启动丰台站站城一体化建设。

    主责单位:区规自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综投集团

    87.完成10条道路疏堵和2个重点片区交通治理,推进梅市口路二期、丰台医院北路等主、次干路建设。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8.增加停车供给,持续扩充路侧停车空间。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89.新增人防车位1000个。

    主责单位:区人防办

    90.渗沥液处理厂二期投入运行,开工建设生物质能源中心,加快实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项目。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91.完善供电网络,推动嘉则庄、榆园110千伏变电站开工建设。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供电公司

    六、坚持统筹推进,着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

    92.贯彻落实好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健全配套制度,加大人力、物力、财力倾斜力度,着力提升群众诉求解决率和满意率。

    主责单位:区城指中心

    93.加快生活垃圾分类四分体系建设,培育创建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示范村。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94.引导失管小区引入物业服务,充分发挥业委会、物管会作用,提升居民自治水平。

    主责单位:区房管局

    95.优化调整社区规模,加强社区协商议事厅示范点建设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96.全力做好党的二十大、纪念全民族抗战爆发85周年等重大活动安保维稳和服务保障工作。

    主责单位:区公安分局、区交通支队

    97.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等重点领域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力度,持续压减各类事故。

    主责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

    98.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及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99.做好防汛减灾工作,提高应急管理和处置能力。

    主责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100.持续做好区域性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主责单位:区金融办

    101.稳步推进政府债务化解。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102.开展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

    主责单位:区信访办

    103.深入开展反恐反分裂斗争,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主责单位:区公安分局

    104.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5.健全街道管理农村工作机制,探索农村社区有效管理手段。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区农业农村局

    106.进一步落实“村地区管”,持续深化集体经济组织现代产权制度改革,不断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农经站

    107.支持集体产业项目发展,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8.全面推行“田长制”,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109.筹办好第三十届中国北京种业大会。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七、聚焦七有”“五性,着力增进民生福祉

    110.精细落实就业政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搭建丰台就业综合服务平台。

    主责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111.完善三级医疗保障服务网络。

    主责单位:区医疗保障局

    112.提升精准救助服务水平,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113.完成花乡、六里桥等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建设,建成10个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新增养老家庭照护床位200张。

    主责单位:区民政局

    114.开工建设各类政策性住房6000套,计划竣工9000套,为丰台区轮候家庭筹集不少于2000套公租房。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房管局

    115.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主责单位: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16.继续做好对口支援和结对协作工作。

    主责单位:区发展改革委

    117.启动北京第五实验学校、北京十二中丽泽国际学校办学招生。

    主责单位:区教委

    118.实施丰台建华学校、民大附中实验学校改扩建工程,中央民族大学新校区第三组团交付使用。

    主责单位:区教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王佐镇

    119.新增学前教育普惠性学位1000个。

    主责单位:区教委

    120.实施义务教育学校品质提升工程,以示范高中为龙头构建品牌教育集团,推进国际化中等职业学校建设。

    主责单位:区教委

    121.进一步落实“双减”工作要求,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干部教师交流轮岗、跨校任教,保持无证校外培训机构动态清零。

    主责单位:区教委

    122.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推进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镇

    123.实现丰台医院新院区开诊,丰台中西医结合医院二期开工,区精防院新址启动筹建。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规自分局

    124.南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式运行。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南苑街道

    125.加强紧密医联体建设,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康大脑”慢病监控管理平台。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26.迎接全国健康促进区国家级评估。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27.深入推进国家卫生区创建,实现北京市卫生街道、国家卫生镇全覆盖。

    主责单位:区卫生健康委

    128.争创全国文明城区。

    主责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促进中心

    129.推进莲花池-金中都、南中轴-南苑、卢沟桥-宛平城-长辛店三大文化板块建设。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30.举办文化惠民活动不少于1800场。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31.继续办好中国戏曲文化周、卢沟晓月等特色文化活动。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文化创意产业促进中心、区委宣传部

    132.优化提升区级文化中心功能,规划建设河西文化分中心、花乡、五里店街道综合文化中心。

    主责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133.加快建设丰台区档案馆。

    主责单位:区档案馆、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134.创建市级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135.启动丰台体育中心改造提升,加快推进槐房西路、亚林西等体育项目建设,更新全民健身器材1000件以上。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136.高标准组织丰台区第八届全民运动会。

    主责单位:区体育局

    八、加强自身建设,持续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137.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坚定的政治立场、最重要的实践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138.抓好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强化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139.全面启动“八五”普法工作。

    主责单位:区司法局

    140.扎实做好人大代表议案提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主责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41.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主责单位:区政务服务局

    142.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断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143.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般性支出只减不增。

    主责单位:区财政局

    144.强化各领域审计监督,建立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主责单位:区审计局

    145.全面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督查考核体系,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主责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46.弘扬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敢于创新的精神,激励广大干部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

    主责单位: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街镇


    丰政发〔202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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