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失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机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分类] 气象环保
  • [发文编号] 丰政办发〔2022〕5号
  • [成文日期] 2022-03-25
  • [发布日期] 2022-03-25
  • [实施日期] 2022-03-25
  • [废止日期] - - - -
  • [有效性]无效
  • 政策解读
  • 【图解】《丰台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 2022-03-25
  • 【文字解读】《丰台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政策解读方案及解读材料 2022-03-25
  • 废止文件相关链接
  • (失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丰台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字体:     

    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巩固提升我区生态环境质量,经区政府同意,现将《丰台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2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各街镇、各部门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统领,准确把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新形势、新要求,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各牵头单位对照牵头承办的工作任务,深化、细化、量化任务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并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各街镇、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倡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严格督查考核。各街镇、各部门要统筹调度本属地、本领域污染防治工作,按要求于每月25日前报送进展情况;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将纳入区政府绩效考核;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导致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严格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应对气候变化2022年行动计划

    2.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3.水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4.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5.生态保护2022年行动计划

    6.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有关指标计划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附件1

    应对气候变化2022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1

    温室气体排放控制目标

    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全区碳排放总量持续得到有效控制。全区碳排放强度同比下降3%左右,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二、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规制度体系

    2

    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2-1

    按照国家部署和北京市要求,落实市级碳达峰碳中和系列政策文件,确定重点领域减碳目标任务,推动产业和能源低碳转型,切实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有效减缓气候变化。

    按时间节点

    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相关部门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2

    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

    2-2

    开展丰台区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研究工作。

    按时间节点

    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统计局

    区城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科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规自分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3

    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监测统计核算体系

    完善应对气候变化统计机制。夯实区级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基础。建立碳排放形势分析会商制度。完成年度碳排放形势分析。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规自分局

    三、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作

    4

    构建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加快推动科技含量高、能效高、碳排放低的高精尖产业发展。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大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基建、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按市级部门要求增加碳排放控制要求。持续推动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一般制造业疏解退出。严格执行新建数据中心能效标准,推动高能耗老旧数据中心改造。

    年底前

    区科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5

    推进能源高效低碳利用

    5-1

    大力开展能源节约和能效提升,严控化石能源消费总量,万元GDP能耗下降率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5-2

    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大力发展本地热泵、光伏系统。完成市级下达的可再生能源指标。推动绿色电力在区内应用,新增能源消费优先由可再生能源替代。

    年底前

    区发展改革委

    区城管委

    6

    促进建筑领域低碳化

    6-1

    严格落实市级部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超低能耗公共建筑设计标准。落实建筑节能减碳工作方案,新建政府投资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标准建设;加强公共建筑电耗限额管理。推广超低能耗建筑面积达到市级部门要求。推进非节能公共建筑节能绿色改造,改造面积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年底前

    区规自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机关事务

    管理中心

    相关街镇

    ——

    6-2

    持续推进未达标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完成年度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年底前

    区房管局

    相关街镇

    7

    创建绿色智能供热体系

    推进既有燃气供热系统“零碳”改造示范。既有建筑智能化供热改造面积和新增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规自分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8

    加强城市交通体系建设

    扎实推进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绿色出行比例力争达到74%左右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9

    控制农业温室气体排放

    积极发展低碳农业、智慧农业,提升低耗高效农业设施比例。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化肥施用总量继续下降,减少农业领域甲烷、氧化亚氮等温室气体排放。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街镇

    区生态环境局

    四、强化碳市场和低碳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10

    完善本市碳排放权交易机制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年度本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相关工作,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强化重点排放单位减碳责任。加强能力建设和政策宣贯,督促重点碳排放单位和报告单位按时提交排放报告、核查报告等相关资料,确保完成年度履约。市场监管部门协助核实辖区碳排放重点及一般单位注册地信息及相关情况。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1

    积极参与全国碳市场建设

    按照国家及北京市要求,督促纳入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重点排放单位按期完成碳排放报告核查、配额发放、履约等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12

    强化低碳试点示范

    积极对接市级部门低碳试点工作,收集全区低碳试点示范项目。选取减排潜力较大或低碳基础较好的减污降碳技改项目、区域、园区、社区等,推进打造一批示范项目。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五、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

    13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坚持全域多层次增绿固碳,以提升林业碳汇为重点,促进园林绿碳汇2022年度森林资源碳汇能力增加量、森林覆盖率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提升农业碳汇能力,加强耕地资源保护,开展土地综合治理,增加土壤有机碳储量。

    年底前

    园林绿化局

    区农业农村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4

    提升城市

    极端气候

    应急处置

    能力

    开展气候变化影响评估,强化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预报预警机制,提升应对气候变化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年底前

    区气象局

    区应急局

    其他相关委办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5

    推进海绵

    城市建设

    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建成区实现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占比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规自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房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六、保障措施

    16

    强化资金支持

    加强财政资金对低碳领域政策制定、试点示范及推广的支持。推进气候投融资,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拓宽绿色融资渠道,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低碳项目。

    年底前

    区财政局
    区金融办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7

    拓展宣传渠道

    17-1

    组织开展2022年低碳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渠道,加大应对气候变化宣传力度。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融媒体中心

    17-2

    推广高效低碳绿色产品,利用碳普惠等形式,引导市民逐步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和消费理念,培养绿色消费习惯。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8

    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应对气候变化理论知识教育培训,将应对气候变化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提高企业管理人员、社会公众应对气候变化和低碳知识的培训力度,切实提升推动低碳发展的本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附件2

    大气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协办单位

    一、空气质量目标

    1

    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尽最大努力巩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各街镇兼顾粗细颗粒物协同治理,实现市级小微站细颗粒物(PM2.5)力争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细颗粒物(PM2.5)和粗颗粒物(TSP)浓度持续改善。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区城管委

    区科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等部门

    2

    总量减排目标

    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完成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要求。严格执行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强化空间、总量、准入生态环境管控。对于新增涉气项目严格执行NOx、VOCs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减二增一”削减量替代审批制度。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二、实施氮氧化物(NOx)减排专项行动

    3

    积极推广新能源

    汽车

    3-1

    落实北京市关于“十四五”时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市级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任务。区城管委协助提供区内个体出租新能源车更新数据;运管分局协助提供4.5吨以上新能源营运货车、旅游客运车辆、巡游出租车新能源车更新数量。

    年底前

    区科信局

    区城管委

    运管分局

    3-2

    按照市交通委要求,推进本辖区公交车(不含应急保障车辆、山区线路车辆等)、巡游出租汽车(不含社会保障和个体车辆)新增和更新基本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新增包车客运和市内旅游班线车辆、更新市内包车客运和市内旅游班线车辆为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车。

    落实新能源物流配送车辆优先通行的政策,办理货车通行证的4.5吨以下轻型、微型货车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危险品运输车辆、冷链运输车辆、4.5吨以上货车鼓励为国六排放标准车辆或新能源车等,推进淘汰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

    按时间节点

    完成

    运管分局

    区商务局

    区文化和旅游局

    区公安分局

    区财政局

    3

    积极推广新能源

    汽车

    3-3

    区城管委组织推进4.5吨以下环卫车新增和更新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落实市级部门纯电动或氢燃料电池运输车鼓励政策,在建筑垃圾运输领域开展示范运营试点。

    按时间节点

    完成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

    区财政局

    3-4

    各级财政支持的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新增和更新车辆基本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对于具备条件的新增和更新执法执勤、通勤等车辆优先选用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年底前

    区机关事务

    管理中心

    区财政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

    3-5

    推进区属商超、快递等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更换基本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新增和更新的区属公交车(不含应急保障车辆、山区线路车辆等)、巡游出租车(不含社会保障和个体车辆)、4.5吨以下环卫车、具备条件的公务车力争全部为纯电动车或氢燃料电池车。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商务局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3

    积极推广新能源

    汽车

    3-6

    落实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新能源汽车能源补给基础设施发展规划,按照“可建尽建、合理布局”的原则,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以居住地、办公地充电为主,社会公用快速补电为辅”的充电设施网络,做好辖区公共区域充电设施的日常检查和行业管理,确保充电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按时间节点

    完成

    区城管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4

    加快高排放车淘汰

    通过实施激励和约束等政策、加大执法力度、深入宣传动员等手段,综合施策加快本辖区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淘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区商务局

    区公安分局

    各街镇

    5

    强化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

    5-1

    严格实施国六b机动车排放标准和国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加强全区生产、销售环节新生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达标监管,完善联动执法机制,生态环境部门将发现的超标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区生态环境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配合市级部门做好重型车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及联网工作。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科信局

    5

    强化机动车和

    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管

    5-2

    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全年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完成4.75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人工检查。配齐执法力量,确保超标车辆应罚尽罚。

    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提升排放超标车辆非现场执法处罚比例,加强对本地和外埠进京燃油车管理,加大对未办理进京通行证以及多次超标的外埠进京车执法处罚力度。

    年底前

    区交通支队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5-3

    加大对行驶里程超过标准规定的环保耐久性里程的辖区出租汽车、租赁汽车、驾校教练车以及从事运输经营的轻型汽油车的监管力度,对未按规定更换尾气净化装置的违法行为按职责权限移送相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长期

    实施

    运管分局

    ——

    5-4

    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园林绿化、水务、城市管理、交通、科信等部门组织、督促本行业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信息编码登记;督促本行业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或者合同中明确要求施工单位使用在本市进行信息编码登记且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督促施工单位对进出工程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记录;落实《市政府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要求,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Ⅲ类限值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压路机、平地机等工程机械。科信、商务部门分别鼓励重点工业企业,物流中心使用新能源叉车。

    长期

    实施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科信局

    区商务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5

    强化机动车和

    非道路移动机械

    排放监管

    5-5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编码登记状况的监督检查;区生态环境局定期将查处结果向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对使用未经信息编码登记或者不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记入信用信息记录。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6

    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管理,加强超标车维修监管

    6-1

    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机动车检验机构的违法行为及其他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记分。

    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计量认证管理,对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供应厂商提供的检验设备及其配套程序不符合标准的,责令改正,依法暂停该设备所在检测线的运行,停止该设备在本市的销售并依法处罚。

    长期

    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

    区生态环境局

    ——

    6

    强化机动车检测场管理,加强超标车维修监管

    6-2

    对辖区内汽车维修行业开展检查,督促指导汽修企业按规范、标准维修,使维修后的机动车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按规定与交通部门联网并上传排放相关维修项目信息。

    长期

    实施

    运管分局

    ——

    7

    削减固定源NOx排放

    7-1

    健全清洁取暖设备的运维服务机制,严厉打击经营性企业非法使用、销售燃煤行为,严防散煤复烧,巩固“无煤化”成果。

    长期

    实施

    各街镇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市场监管局

    区城管委

    7-2

    按照“电力改造优先、并入城市热网优先”原则,加快推进全区燃油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工程。

    11月15日前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相关街镇

    三、实施挥发性有机物(VOCs)专项治理行动

    8

    优化产业结构和

    布局

    按照最新修订《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污染企业。

    长期

    实施

    区发展改革委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9

    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9-1

    工业涂装企业应使用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的低VOCs含量涂料。区生态环境局开展工业涂装企业含VOCs原辅材料专项执法检查。区科信局组织企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产品,并加强宣传。

    严格执行胶粘剂、清洗剂、油墨等VOCs含量限值标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建筑施工、印刷、家具制造等行业推广使用水基、本体型等低VOCs含量胶粘剂,水性、胶印、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油墨。

    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对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使用的涂料、胶粘剂等产品组织开展抽检,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每个项目在施工期内力争至少抽检1次。在政府采购中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产品。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执法检查,督促企业建立原辅材料台账,并使用符合标准的低VOCs含量产品。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财政局

    9

    推进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

    9-2

    市场监管部门对生产、流通环节涂料、胶粘剂、清洗剂、油墨等含VOCs产品开展抽检,全年检测量达到市级部门要求。

    按时间节点

    完成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镇

    10

    加强重点行业VOCs全流程管控

    10-1

    落实市级部门“北京市沥青混合料绿色评价技术指南”,政府投资的道路建设养护等工程率先采用温拌沥青混合料等绿色环保材料。

    年底前

    区城管委

    ——

    10

    加强重点行业VOCs全流程管控

    10-2

    积极推行“一厂一策”制度,组织1家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精细化治理,并开展治理效果评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镇

    10-3

    对电子、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等高精尖行业重点企业实施绿色诊断,支持企业对标行业先进资源能源消耗水平和污染物排放水平等开展绿色化技术改造。

    年底前

    区科信局

    ——

    10-4

    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要求,全区6月底前完成重点行业关键环节VOCs排查问题整改;同时常态化组织开展排查整治。

    按时间节点

    完成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镇

    11

    推进产业园区、企业集群等VOCs治理

    11-1

    落实中关村示范区绿色发展行动方案,发挥中关村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智慧绿色园区建设。

    按时间节点

    完成

    丰台园管委

    ——

    11-2

    科信部门指导区内产业园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生产状况跟踪排查;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对汽修企业集群排放情况的监管。

    年底前

    区科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园区管委会

    相关街镇

    12

    促进油品和储运环节油气

    减排

    12-1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品及清净剂、NOx还原剂等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合格燃料。

    公安部门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向施工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违法销售油品查处力度。

    各行业部门督促本行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符合标准的燃料。

    长期

    实施

    区市场监管局

    区公安分局

    各街镇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12

    促进油品和储运环节油气

    减排

    12-2

    夏季(6—9月),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督促加油站和储油库实施错峰装卸油,以及加油站出台措施鼓励夜间加油。

    6-9月

    区商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

    四、提升城市环境精细化管控水平

    13

    严控

    降尘量

    13-1

    全区降尘量控制在5吨/平方公里·月左右(扣除沙尘影响)。

    年底前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等行业主管部门

    ——

    13-2

    定期对各街镇空气质量、平原地区道路尘负荷等情况进行排名通报。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

    14

    强化裸地扬尘管控

    14-1

    统筹推动集体建设用地减量腾退和造林绿化,实现留白增绿。

    强化园林绿地扬尘管控,开展裸地生态治理和林下植被种植,实施城市绿地绿带精细修补养护,避免灌溉、雨淋冲土上路。对短期无建设或利用计划的裸地,全部实施“揭网见绿”。区园林绿化局强化绿化过程技术指导。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相关街镇

    ——

    14-2

    强化耕地扬尘管控,推广少耕免耕播种、秸秆粉碎还田覆盖和农机深松整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减少地表裸露抑制扬尘;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建立健全农作物秸秆资源台账;冬季期间采取种植冬小麦等越冬作物,还耕复耕农用地及时播种,避免长期裸露;整治田间边角地。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街镇

    区城管委

    区园林绿化局

    14-3

    各街镇定期更新台账,包括裸地、“小微工程”、拆迁拆违、架空线入地工程等,做好扬尘精细化管理。

    年底前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规自分局

    区城管委

    15

    强化道路扬尘管控

    15-1

    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推进机械化清扫保洁向背街小巷、公园、广场等区域延伸。落实市级部门要求,继续扩大路面尘土残存量检测范围并发布结果。完善以道路清扫保洁效果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沙尘天气后及时强化道路清扫保洁。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园林绿化局

    区环卫中心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5-2

    按照《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作业要求》(DB11/T 353—2021),提升道路清扫保洁水平。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

    区市场监管局

    15-3

    指导推进辖区农村道路和街巷规范化清扫保洁工作。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委

    相关街镇

    ——

    16

    强化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

    16-1

    落实市级部门“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逐步提高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重,2022年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40%。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

    建设委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

    16

    强化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

    16-2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强化指导,做好全区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日常管理运维,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完善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功能;扬尘问题报警信息向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推送共享。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做好本行业工地(场站)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及维护,符合条件的施工工地(场站)设备安装率、对接率动态实现双100%。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充分利用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加大推送问题核实及主动巡查频次,保证平台使用效能。

    严格行业管理,各类施工工地(场站)普遍落实“六项措施”及“门前三包”,强化工地(场站)出口遗撒情况巡查。

    年底前

    区住房城乡

    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6

    强化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

    16-3

    区城管委组织实行渣土车闭环管理,用好电子监控设备等多种手段,依法严厉查处未密闭运输、道路泄漏遗撒的车辆所有人及涉事企业,将非规范渣土车纳入监管范围,重点加强夜间渣土车泄漏遗撒问题整治处罚。严格落实《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强化渣土消纳(资源化)场所扬尘管控要求。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按市级部门统一部署组织施工工地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车牌识别与洗轮机监测功能视频监控设备,并实现与渣土车管理平台联通。各行业工地禁止无牌无证车辆驶入。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住房城乡

    建设委

    各街镇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6-4

    城管执法部门加强对属地扬尘执法工作的指导,提升属地扬尘执法效能,重点加强对空气质量排名靠后街镇的执法检查,做好各类扬尘执法数据的汇总分析并及时向同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推送;曝光扬尘违法行为,营造扬尘执法高压态势。

    年底前

    区城管执法局

    各街镇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6

    强化施工扬尘精细化管控

    16-5

    各街镇对辖区内各类施工工地、拆迁拆违、线性工程、“小微工程”等扬尘管控情况按月开展全覆盖检查,依法开展执法处罚。

    年底前

    各街镇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规自分局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7

    加强烟花爆竹管控、倡导文明祭祀

    17-1

    落实《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的通告》,按要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长期

    实施

    区公安分局

    区应急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

    17-2

    引导市民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祭祀。

    长期

    实施

    区民政局

    区融媒体中心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区城管委

    五、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18

    加强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

    加强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分析,做好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等工作。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有关部门

    各街镇

    ——

    19

    强化空气重污染

    应对

    19-1

    未达到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内部管控措施强化污染天气应对,生态环境、气象部门做好污染天气预报,提前发布提示信息,各行业部门、各街镇督促落实污染应对措施,力争实现削峰降速。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气象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区环卫中心等部门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19-2

    落实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动态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绩效分级管理办法和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强督查检查执法,督促落实各项减排措施,发挥对重污染削峰降速作用。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

    区应急局

    20

    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

    落实本市“十四五”时期运输结构调整方案,协助市级部门推进混凝土原材料采用铁路、纯电动汽车、氢燃料电池汽车等绿色运输的比例达到2%以上。

    按时间节点

    完成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区城管委

    运管分局

    ——

    六、推进大气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21

    提升监测监管能力

    应用覆盖街镇、主要污染源的VOCs高密度监测网,以及产业园区、集聚区VOCs走航监测,有效识别VOCs高值区,对高值点位溯源排查整改,完善“监测-通报-溯源-整改提升”监管模式,实现VOCs精准治理。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22

    强化环境精准执法

    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技术,实施精准执法、联合执法、“点穴式”执法,强化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大气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强化排污许可证后监管执法,严格查处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公安分局

    区城管委

    区城管执法局

    区市场监管局

    各街镇

    丰台园管委

    丽泽商务区管委

    23

    发挥财政激励引导作用

    区财政局加强资金统筹,按照污染防治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向环境质量改善情况好、污染防治任务重的街镇予以倾斜。

    加强项目储备与资金使用管理,并结合辖区实际,相应加大区级财政投入力度。

    年底前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附件3

    水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单位

    配合部门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

    1

    目标任务

    全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继续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100%,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地下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区规自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科信局

    二、水资源保护

    2

    加强饮用水保护

    2-1

    开展全区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按市级要求完成系统填报,年底前提交评估报告,实现水源地“一源一档”动态管理。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北宫镇

    王佐镇

    云岗街道

    相关街镇

    ——

    2

    加强饮用水保护

    2-2

    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和日常监管,动态清理整治水源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因地制宜完善水源保护区(水源井)封闭隔离设施和标志标识牌。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北宫镇

    王佐镇

    ——

    2-3

    定期完善本区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加强饮用水供水厂站水源水和出厂水水质检测;对水质不达标的饮用水水源,采取水源置换、集中供水、深度处理等措施确保饮水安全。

    长期

    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2-4

    定期向社会公开乡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区卫生健康委

    北宫镇

    王佐镇

    云岗街道

    3

    节水型

    社会建设

    3-1

    贯彻落实“十四五”时期全市生产生活用水总量控制30亿立方米的目标要求,落实关于加强“十四五”时期全市生产生活用水总量管控的实施意见,万元GDP水耗下降率达到市级要求。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3-2

    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村庄(社区)覆盖率、区直机关及区属事业单位建成节水型单位占比达到市级要求。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各有关部门、事业单位

    4

    加强地下水保护

    4-1

    加强地下水超采治理,进一步完善机井档案台账和计量体系;持续推进自备井置换和关停封填工作。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区农业农村局

    4-2

    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监督性监测。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4-3

    开展地下水重点区环境状况调查,按要求编制地下水水质保持方案,完善并动态更新地下水污染风险源清单。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相关街镇

    区水务局

    区规自分局

    4-4

    聚焦潘家庙Ⅴ类点位,确保水质保持稳定。加强潘家庙周边环境整治,确保无污水直排,防止地下水污染。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花乡街道

    区水务局

    区规自分局

    4-5

    启动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教委

    区科信局

    区财政局

    区规自分局

    水务局

    三、水环境治理

    5

    强化生活污染治理

    5-1

    全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再生水利用量进一步提高。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规自分局

    各街镇

    5-2

    加大雨污混接错接巡查整治力度,实现雨污混流动态清零。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市排水集团

    四分公司

    5-3

    在全区持续开展“清管行动”“清河行动”,在雨季前对雨水管涵、雨污合流管涵、雨水口(雨箅子)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清掏并提高巡查、清理力度。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区生态环境局

    区城管委

    区房管局

    区教委

    区卫生健康委

    6

    持续推进农村污染防治

    6-1

    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科学管理、问题排查,确保稳定运行。

    年底前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区规自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农业农村局

    6-2

    继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目标,任务村庄生活污水、黑臭水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到国家整治要求,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完成任务数量不低于本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数量。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区城管委

    区卫生健康委

    相关街镇

    区财政局

    区生态环境局

    6-3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严格水产养殖投入品管理,推广生态健康养殖,实施水产养殖池塘标准改造。开展水产养殖企业基础信息和环境现状调查。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相关街镇

    7

    加强工业污染防治

    7-1

    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力度,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放废水行为。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7-2

    开展持排污许可证排污单位执行报告提交率审核。开展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排污许可证和排污登记表质量审核,审核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6%。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8

    整治入河排污口

    8-1

    完成辖区入河排污口清理整治任务,污水直排、混排等问题排口动态清零。

    年底前

    各街镇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市排水集团

    四分公司

    8-2

    加强入河排口精细化管理,及时更新完善入河排口管理台账。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各街镇

    市排水集团

    四分公司

    9

    落实涉疫污水监管

    加强基层医疗机构污水排放管理,确保涉疫医院、集中隔离点等污水消毒到位。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

    各街镇

    区水务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10

    巩固水体整治成效

    10-1

    加强黑臭水体巡查排查,确保已治理的7条段黑臭水体实现长制久清。

    长期

    实施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委

    相关街镇

    10-2

    第二、三季度每月开展黑臭水体水质监测。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10-3

    加强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推进小清河水体稳定达标,基本消除已纳入清单的劣V类水体。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长辛店街道

    云岗街道

    北宫镇

    王佐镇

    相关街镇

    11

    加快小微水体治理

    巩固小微水体整治成效,并加强监管,加大汛期关注力度,确保长制久清。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各相关街镇

    区农业农村局

    区城管委

    12

    “河长制”“湖长制”

    发挥“河长制”“湖长制”统筹作用,将汛期面源污染治理、河流消劣等任务纳入河长制重点工作中统一实施。

    长期

    实施

    区水务局

    各街镇

    ——

    13

    深化流域生态补偿

    完善并继续实施地表水区域补偿办法,以经济政策推动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达标改善。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财政局

    北宫镇

    王佐镇

    14

    强化环境执法

    14-1

    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以饮用水水源地、重点地表水体、入河排污口、黑臭水体、小微水体等为重点,开展流域专项执法。

    年底前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区农业农村局

    14

    强化环境执法

    14-2

    严厉打击向城市雨水管道排污及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切实降低初期雨水污染对河流水质影响。

    长期

    实施

    各街镇

    区水务局

    15

    落实监督指导

    15-1

    继续实施覆盖到街镇的水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每月进行监测、评价。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15-2

    根据市级反馈的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入河排污口整治、地表水劣Ⅴ类消除等工作评估情况,推动年度任务落实,发挥实效。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

    15-3

    加强指导帮扶,定期对执法检查情况、街镇水质状况、第三方评估结果进行总结反馈。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各街镇

    四、水生态修复

    16

    强化水生态空间

    管控

    按照优先落实水域空间,推进流域整体保护的原则,推进编制《丰台区河道水生态空间划定及管控规划》,持续加强丰台区水生态空间管控。

    长期

    实施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17

    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17-1

    持续推进永定河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配合市水务局继续实施永定河生态补水。

    年底前

    区水务局

    ——

    相关街镇

    17-2

    对再生水补给河流适度开展人工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效果监测评价。开展丰台河西片区水生态提升项目一期工作。

    长期

    实施

    区水务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发展改革委

    区财政局

    长辛店街道

    云岗街道

    北宫镇

    王佐镇

    17-3

    开展小龙泉河(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年底前

    北宫镇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18

    开展水生态状况监测评估

    在全区主要流域开展水生态状况监测评价工作,科学合理评价流域水生态状况。

    长期

    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相关街镇

    附件4

    土壤污染防治2022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部门

    协办单位

    一、土壤污染防治目标

    1

    目标任务

    全区土壤污染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规自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二、持续强化建设用地风险防控

    2

    严格源头管控

    2-1

    严管重点监管单位。更新名录并公开,督促重点监管单位6月底前开展隐患排查,10月底前开展自行监测。在其排污许可证中注明土壤污染防治要求。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2-2

    严查3家高、中风险企业。6月底前,完成2021年隐患排查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12月底前,督促各企业完成重点场所、重点设施设备的新一轮隐患再排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2-3

    严控重金属污染,持续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商务局

    3

    强化规划统筹

    3-1

    严筛企业用地。完成2021年关停企业原址用地筛查,纳入管理台账,掌握高风险地块的空间信息。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3

    强化规划统筹

    3-2

    合理规划用途。生态环境部门将管理过程中发现的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地块信息共享给规划自然资源部门,规划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国家及市级要求,将上述地块信息纳入“一张图”管理并适时更新,不宜将上述地块规划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持续推进

    区规自分局

    区生态环境局

    ——

    4

    开展污染状况调查

    4-1

    3块超过土壤风险筛选值的地块(北京奥博金码新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地块、北京市广长兴喷塑有限公司地块、北京中亚石油化工集团地块),依法组织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主体设施设备未拆除等不具备调查条件的,督促制定风险管控方案、采取风险管控措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王佐镇

    南苑街道

    看丹街道

    4

    开展污染状况调查

    4-2

    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在核发用地规划条件时,告知相关责任人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以“多规合一”等方式,将原土地用途、拟规划用途等信息及时共享给生态环境部门。

    长期实施

    区规自分局

    ——

    4-3

    对利用老旧厂房等改造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途的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科信局

    5

    管控风险保障安全利用

    5-1

    严格管控风险。未依法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或修复的地块,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不得批准与土壤污染风险管控与修复无关的项目。全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

    5-2

    对暂不开发利用的受污染地块,制定风险管控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对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督促相关责任人按照风险管控或修复方案开展工作,加强过程监管。

    对于需要后期管理的地块,依法督促相关责任人制定并落实后期管理计划,定期报告落实情况。

    (截至2021年年底,暂不开发地块为首钢一耐养老设施项目,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内地块为高立庄油库项目场地、久敬庄路南侧棚户改造项目,需后期管理的地块为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改造地块场地、北京铁路枢纽丰台站建设工程原丰台机务段场地。以上名录将及时动态更新)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宛平街道

    花乡街道

    和义街道

    丰台街道

    新村街道

    等相关街镇

    三、不断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

    6

    强化种植业污染

    预防

    6-1

    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降低单位面积施用强度,化肥利用率达到41%,农药利用率达到45%。加强农膜、包装废弃物回收,建成规范的回收网络体系,农膜综合回收率达到92%,试点开展包装废弃物回收率统计。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

    6-2

    建立园林绿化用地农药使用统计制度。加大绿色防控力度,降低单位面积农药使用强度。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6

    强化种植业污染预防

    6-3

    完善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管理机制,按计划完成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和监督检查,确保水质达标。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务部门每年联合开展一次农田灌溉水水质的监督检查。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

    7

    进一步开展农用地污染状况调查

    7-1

    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市园林绿化局开展超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动态更新分类管理清单。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规自分局

    7-2

    组织对复耕、复耕复垦(新增耕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相关地块根据调查结果纳入耕地分类管理清单。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规自分局

    ——

    7-3

    至少选择1万平方米以上集中连片且生产年限较长的2块典型设施农用地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生态环境局

    8

    分类施策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

    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以上。

    安全利用类农用地因地制宜采取措施,食用农产品“产出一季、检测一季”。

    严格管控类耕地禁止种植食用农产品,严格管控类果园用地试点采取限根栽培等“无土”安全利用方式。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四、持续开展未利用地保护

    9

    严格未利用地保护

    加强未利用地巡查检查,依法查处发现的堆存垃圾、侵占使用等情形,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整改“销号”制。

    年底前

    区规自分局

    相关街镇

    区城管委

    五、巩固完善防治保障体系

    10

    提升重点管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

    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及时组织清运重点管控生活垃圾。

    年底前

    区城管委

    区生态环境局

    区卫生健康委

    环卫中心

    区交通支队

    各驻点街镇

    ——

    11

    推进土壤环境监测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市控土壤环境点位监测,以及农产品产地、园林绿化用地、地球化学元素调查等土壤环境监测,加强监测数据分析应用。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12

    强化执法监管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执法检查,生态环境和规划自然资源部门6月、10月各开展一次联合专项执法,重点检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及其它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管控、修复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

    13

    规范行业健康发展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质量监督抽查。公布调查报告评审一次性通过率。指导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从业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要求在信用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14

    加强培训指导

    生态环境、规划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园林绿化等部门分别开展本系统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培训,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责任意识。

    长期实施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


    附件5

    生态保护2022年行动计划

    序号

    重点任务

    工作措施

    完成

    时限

    牵头部门

    主责部门

    协办单位

    一、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目标

    1

    目标任务

    生态环境质量状况指数(EI)力争稳定向好。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二、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

    2

    统筹制定保护规划

    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规自分局

    区科信局

    区教委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3

    有序开展本底调查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工作,完成2022年鸟类、鱼类、大型真菌等生物多样性调查,探索开展指示物种观测工作。开展丰台区生物多样性保护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区农业农村局

    4

    全面加强物种保护

    4-1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外来入侵物种普查,严格外来物种引入管理,强化农业等重点领域和森林、草地、湿地、河湖水系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治理。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生态环境局

    区水务局

    4-2

    配合市级部门,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严格种质资源管理。

    年底前

    区农业农村局

    区水务局

    区园林绿化局

    ——

    4-3

    配合市级部门,加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湿地的监督管理,加强濒危、珍稀、特有物种人工繁育和救护。加强候鸟栖息地保护。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

    5

    加强自然保护地

    监管

    配合市级有关部门,推进市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保护重要生态空间。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规自分局

    区水务局

    6

    做好COP15宣传

    按国家及市级要求,做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会议地方展览及相关工作,宣传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园林绿化局

    ——

    三、稳步推进生态修复

    7

    推进实施生态修复

    7-1

    完成4.3公顷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年底前

    区规自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相关街镇

    区农业农村局

    7-2

    配合市园林绿化局,对于2021年移交的达标生态林,全额纳入财政养护或管护政策覆盖理,实施后续管理。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区财政局

    区农业农村局

    四、深化生态环境质量评价

    8

    统筹开展综合评价

    配合市级部门,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客观反映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及变化趋势。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9

    探索开展重点区域评价

    9-1

    针对城市生态系统特征,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开展建成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导推进城市生态品质提升。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

    9-2

    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客观反映生态保护效果、存在问题,助力提升自然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9-3

    配合市级部门探索开展废弃矿山、平原造林、河流等重点生态修复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引导高质量的生态修复。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区规自分局

    区园林绿化局

    区水务局

    五、加强生态建设与示范创建

    10

    加强生态建设

    严格落实林长制,坚决维护“绿线”严肃性,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完成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任务,采取生态友好型营造方式,全年新增造林0.26万亩。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11

    开展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开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工作,总结典型经验,形成“两山”转化模式。

    年底前

    区生态环境局

    工作专班

    各成员单位

    ——

    12

    开展森林城市创建

    落实《北京森林城市发展规划(2018年-2035年)》,积极推动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建。

    年底前

    区园林绿化局

    ——


    附件6

    丰台区生态环境保护2022年有关指标计划

    序号

    类别

    指标名称

    单位

    2022计划值

    1

    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指标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3

    2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指标

    PM2.5年均浓度

    微克/立方米

    34

    3

    优良天数比率

    %

    73

    4

    重污染天数比率

    %

    2.2

    5

    降尘量(扣除沙尘影响)

    /平方

    公里·月

    5左右

    6

    NOx重点工程减排量

    335

    7

    VOCs重点工程减排量

    225

    8

    VOCs“一厂一策”治理

    1

    9

    重型柴油车路检

    万辆次

    4.75

    10

    水污染防治

    工作指标

    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

    100

    11

    地表水市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

    %

    42.8

    12

    地表水市考断面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13

    全区污水处理率

    %

    ≥97

    14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指标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3

    15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3

    16

    化肥利用率

    %

    ≥41

    17

    农药利用率

    %

    ≥45

    18

    农膜综合回收率

    %

    ≥92

    19

    生态保护

    工作指标

    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

    公顷

    4.3

    20

    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任务

    2600

    备注:部分指标后续可能根据北京市要求等进行调整。


    丰政办发〔2022〕5号




    附件: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