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依据北京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程的实施意见》(京民养老发〔2023〕282号),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给予支持。
二、服务对象范围是什么?
北京市丰台区户籍,常住丰台区的60周岁及以上有适老化改造意愿的老年人家庭。
三、补贴对象是什么?
丰台区户籍且常住丰台区的城乡特困、低保低收入家庭。改造对象家庭应对拟改造住房拥有产权或长期使用权,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纳入拆迁规划。
四、补贴标准是多少?
符合补贴条件的家庭,按照每户不高于5000元的标准,根据改造实际产生金额进行全额补贴。已参与残疾人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养老家庭照护床位适老化改造等项目,且自上次适老化改造申请日起未超过5年的,不重复纳入支持保障范围。
五、补贴形式是什么?
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实行后补制度,改造所需费用由申请人或代理人先行支付给改造实施单位,区民政局依据验收结果及发票等资料向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发放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
六、改造内容包括什么?
改造内容针对居家生活照料、生活起居、康复护理等需求,重点围绕老年人家庭厨房、卫生间、卧室等应用场景。具体内容见政策附件清单。
七、申请流程是什么?
(一)服务申请。符合补贴条件且有改造需求的经济困难老年人或其代理人向老年人经常居住地的街镇或者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官网提出申请并选定适老化改造实施服务单位。
(二)条件审核。由老年人经常居住地的街镇对申请人的身份、户籍信息、申请资质、改造居所等信息审核通过后,报区民政局审核。
(三)评估设计。经街镇及区民政局审核通过,确定列入改造对象的,由区民政局委托的适老化改造评估单位,对老年人身体状况、居室环境等进行综合评估,留存完整、详尽的评估记录。
(四)施工改造。适老化改造实施单位改造前应与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签订适老化改造协议,明确改造内容和权利义务。适老化改造实施单位按照签字确定的改造方案进行施工,及时反馈改造进度,确保改造工程能够按时按质完成。
(五)验收核查。施工改造完成后,由区民政局委托的第三方验收机构联合老年人居住地街镇共同进行完工验收,验收结果应经老年人或其监护人确认。
(六)补贴发放。区民政局对照查验评估设计方案、验收服务机构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居家适老化改造支出票据等材料,依规据实向服务对象拨付改造补贴。
八、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单位包括哪些?
居家适老化改造评估单位、居家适老化改造验收单位、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单位等。由区民政局通过公开招募的方式遴选。
九、服务单位需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一)依法登记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
(二)北京市固定服务场所的证明材料;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四)从业人员相关材料;
(五)从事相关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经历证明材料等;
(六)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方案;
(七)适老化改造实施单位须根据《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配置推荐清单》提供产品标准和价格;
(八)居家适老化改造实施单位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服务保障金。
十、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开展由谁监管?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残联、各街镇对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的监督管理。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技术服务热线:010-87016810
技术服务邮箱:ftzwjxxgkk@mail.bj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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