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现对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东罗园村卫生室申请变更医疗机构地址等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
1.变更后医疗机构名称:北京市丰台区大红门街道东罗园村社区卫生服务站;
2.变更后医疗机构类别:社区卫生服务站;
3.变更后的医疗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罗园54号院;
4.变更后主要负责人:姚志权;
5.所有制形式:集体;
6.经营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7.床位数:0张;
8.变更后牙椅数:2台;
9.服务方式:门诊服务;
10.变更后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口腔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
公示时限:自2025年10月23日起,2025年10月29日止。
对此项行政许可存有异议者,在公示期内可以书面意见递交到丰台区卫生健康委,要求书面意见应说明利害关系,写明具体意见,对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递交意见地址:丰台区中关村丰台看丹健康科技产业园
邮编:100071
联系电话:010-83949053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北京市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0月22日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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