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关于限期主张权利的公告

日期:2025-09-16 16:31    来源: 和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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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和义西里小区二区5号楼1单元102室南侧的砖混结构房屋1处,经向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协查,该建筑物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违反了《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属于违法建设,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笔录、勘验笔录、协查复函等材料为证。

请上述建筑物的搭建人、建设单位或者所有人、管理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相关审批文件等材料到本行政机关主张权利,依法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以上三项需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明等材料接受调查。

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及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本行政机关责令该违法建设当事人于本公告期限内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逾期无人主张权利或者未自行拆除上述违法建设的,本行政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和义酒厂路2号

联 系 人:赵国永  张建民

联系电话:(010)67904081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和义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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