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及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跨越式增长。2014年丰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627元,是1980年500元的87.3倍,年均增长14%,收入水平翻六番,增速分别在1985年和1993年有两次跨越式增长。1986年丰台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千元大关,2001年突破万元大关,2007年突破2万元,2011年突破3万元,2014年突破4万元且增速开始趋于平稳。
伴随着改革开放,城乡一体化进程进入新时代。上世纪80年代初期国家启动了农转非户籍制度,农村建设集体所有制企业,丰台区农村人口逐年递减,促进了社会的稳定和繁荣,大幅提高了农村居民收入。2014年丰台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6628元,是1985年949元的17.5倍,年均增长10.4%。
(二)工资性收入持续增长,稳居主体地位
在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四项构成中,工资性收入一直占据着主体地位。2017年丰台区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收入32018元,占可支配收入的57.3%,是2010年的19634元的1.6倍,年均增速7.2%。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发展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城镇居民收入来源不断增多,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逐渐下降。从2000年到2014年这14年的发展变化看,2000年丰台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5980元,占可支配收入的70%。2014年丰台区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372元,是2000年的5980元4.4倍,年均增速为11.2%,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下降到60.4%,比2000年下降9.6个百分点。
随着农村城镇化建设的加快以及乡镇企业的迅速发展,工资性收入成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2014年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14157元,是2000年的4561元的3.1倍,年均增速8.4%,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由79.2%上升到85.1%。
(三)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转移净收入稳步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最低生活保障、抚恤金、救济金等各项保障标准不断提高,医疗救助、教育救助、居住、建房改造、社保支出、扶贫等各类专项补贴政策不断完善,有效促进了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稳步提高。丰台区全体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由2010年的6208元增长至2017年的14078元,增长2.3倍,年均增速为12.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由21.8%提高到25.2%。
(四)财产净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占比逐步提高
居民收入来源从改革开放初期较为单一,逐步形成了多元化发展。随着理财渠道的拓展,居民理财观念转变、理财意识增强,家庭财产日益累积,以利息收入、红利收入、储蓄性保险收入以及出租房屋收入为主要构成的财产净收入快速增长。2017年丰台区全体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8814元,比2010年增长3.9倍,占可支配收入比重由8%提高到15.8%。
改革开放初期,居民大多在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单位就业,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个体、私营经济发展迅速。2017年丰台区全体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960元,是2010年331元的2.9倍,年均增速16.4%。(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