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任宝良)近日,区绿化办组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权属五方,对我区今年新建的四个地块共5354平方米的屋顶绿化进行验收。
该项目经过前期地块摸排、现场踏勘、审查主体资料、专业设计等步骤,结合屋顶现状及权属单位的建设意见进行屋顶绿化方案的设计,最终确定建设屋顶绿化四处,共5354平方米。分别为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地块1400平方米、铁营村导航台东侧2号院3142平方米、丰台教育实验学校地块672平方米、莲花池垃圾楼地块140平方米。通过公开招投标、聘请监理公司等建设程序,确保了屋顶绿化的施工质量。
经过验收人员分别对各屋顶绿化地块的设计要求、苗木质量、给水排水、景观照明、质量观感等方面进行一一查验,施工现场各种情况良好且符合验收标准,并顺利通过验收。
区园林绿化局还将继续建设屋顶绿化、垂直绿化,进一步打造“顶上文化”景观空间,增加丰台区立体绿化面积,不断拓展城市绿色空间、美化生态景观、改善气候环境,让生态服务百姓。XFTB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