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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冷链食品追溯:
确保辖区生产经营企业“首站赋码”“凭码销售”
  特约记者 李欣/摄

  原梓峰/摄

  本报讯(记者 原梓峰)近期,全国部分省市陆续出现在进口冷链食品及外包装上检测新冠病毒阳性的情况,为贯彻落实“外放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科学指导食品生产经营相关单位落实防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人物同防”工作,依托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和北京市商务局共同实施的“北京冷链”追溯系统,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持续推动辖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

  11月16日下午,记者随丰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一同来到位于西铁营万达广场内的永辉超市,对该企业落实进口冷链追溯工作进行检查。首先在永辉超市的冷库内,记者发现到每件进口食品外包装上都贴有“北京冷链”二维码,超市生鲜部经理介绍道:“上游供货商在向超市配货时,都会将进口冷链食品的入关信息、发货重量等录入‘北京冷链’系统,同时生成一个追溯二维码,按照区市场监管局的要求,我们在受到供货方发过来的货物时,首先查看货物外包装上是否贴有二维码,如果没有的话,我们不得采购、使用和销售,同时我们需要登录‘北京冷链’系统,核对产品入关信息和发货重量,确认无误才能将货物入库。”

  随后,在超市内售卖进口冷链牛肉、水产品的区域,记者发现产品价签旁都贴有“北京冷链”的二维码,通过使用手机微信的“扫一扫”功能,记者查看到了该产品的原产地、入关检疫合格证明、核酸检测证明等信息,通过追溯二维码的公示,消费者也可以第一时间了解到进口食品的入关信息以及核酸检测情况,从而放心购买、安心食用。

  最后,丰台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科副科长宋京介绍道,自全市开展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以来,丰台区市场局第一时间组织开展了针对辖区经营进口冷链食品企业的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强化对相关企业的监管和指导力度,确保相关企业在“北京冷链”系统中“应注册尽注册、应使用尽使用”,对于未按要求在“北京冷链”系统上传产品追溯数据的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我们要求企业做到不采购、不销售、不使用,从而实现流入到辖区的进口冷链肉类、水产品“首站赋码”“凭码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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