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昊 刘屹)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群众办事,近期,丰台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已搬迁至丰台区丰台镇东安街三条1号。为保证仲裁工作“不打烊”,区仲裁院在尽量缩短迁址时间的基础上,既确保搬迁工作顺利高效完成,又确保搬迁期间业务办理、仲裁工作“不断档”。
“仲裁为民”始终是仲裁院的根本宗旨,为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区仲裁院不断拓宽线上服务、自助服务覆盖范围,在搬迁期间设立应急接线与服务专员,保证对外咨询电话正常接听,顺畅群众与案件承办人员联络沟通,做好答疑释惑;同时开辟微信公众号在线客服业务咨询渠道,网络预约立案、微信通知送达、远程视频庭审、电话远端调解、微信平台在线客服咨询通道,最大限度便利群众;新老地址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解庭审工作,保证仲裁服务不降档、不掉线,搬迁工作与为民服务“两手抓”“两不误”。
在区仲裁院新址,敞亮的大厅点缀着绿植,进门处“明德、崇法、格物、致公”几个大字,展示着区仲裁院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大厅内摆放着桌台,各类仲裁材料和填表说明陈列其中,供办事人员提前查找填写;大厅显眼的位置设有电子屏显示叫号进度,座椅排布有序,并提供笔墨纸张、老花镜等便民设施,处处彰显着服务的温度。
区仲裁院以此次搬迁为契机,梳理细化了相关业务流程,针对迁入新址办公后需要改进的业务进行了讨论,确保仲裁工作更加顺畅、流程更加优化、材料更加简化。在各项硬件条件大幅提升的同时,积极提升软件实力,注重仲裁服务建设,在一楼大厅中增设导诉台,安排专人为老年人和对仲裁业务不甚熟悉的企业群众进行场景化服务。针对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定制申请书书写样式模板和所需提供材料的详细指引,让当事人更规范、高效地填写申请书、准备仲裁材料,对关键时间节点进行提示,提高立案效率和当事人满意度。
在区仲裁院搬迁期间,丰台区新增京外关联输入本地确诊新冠病例,为确保疫情防控与搬迁工作稳步推进,区仲裁院第一时间落实区人力社保局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统筹新旧办公区办事人员流调筛查;同时成立“党员先锋岗”“疫情防控监督员”等,并紧急抽调人员下沉社区支援防疫;严格落实各项疫情筛查政策,对办公场所及时进行消杀清扫;面对办案群众实行“非接触办案”的方式,通过网上立案,线上调解、电子送达等系统;紧急筛查案件当事人涉疫情况,尽快恢复新址通讯,及时联系安抚当事人,将符合条件的案件转为线上审理或延期、中止审理。在保证防疫、搬迁工作的同时,推动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引导、规范、保障群众以理性合法的途径进行诉求,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与稳定。
区仲裁院在此次搬迁中,立足于“便民”“服务”的内核,改善了部分仲裁庭设施陈旧、老化、智能化水平较低的条件,进一步要求工作人员努力提升办案质效、服务水平,切实为企业和劳动者提供方便、快捷、贴心的服务。此次搬迁过程中,区仲裁院经受住新冠疫情及搬迁工作的双重考验,确保不拖延、不断档,旨在保证高质高效审理、送达各类案件的同时,推动各项工作更上新台阶,把仲裁院打造成“仲裁为民、仲裁便民、仲裁利民”的第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