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血糖变化 控制糖尿病危险因素
出现糖尿病症状加上随机血糖≥11.1mmol/L,或空腹血糖≥7.0mmol/L,或糖负荷2小时血糖≥11.1mmol/L,可诊断为糖尿病。空腹血糖(FBG)在6.1mmol/L≤FBG<7.0mmol/L,或糖负荷2小时血糖(2hPG)在7.8mmol/L≤2hPG<11.1mmol/L,为糖调节受损,也称糖尿病前期,是糖尿病的极高危人群。
具备以下因素之一,即为糖尿病高危人群:处于糖尿病前期、超重与肥胖、高血压、血脂异常、糖尿病家族史、妊娠糖尿病史、巨大儿(出生体重≥4Kg)生育史。
糖尿病患者应全面了解糖尿病知识,遵医嘱用药,定期监测血糖和血脂,控制饮食,适量运动,不吸烟,不喝酒,加强疾病自我管理,预防和减少并发症。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要求,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居民提供糖尿病管理服务。对2型糖尿病高危人群进行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健康指导,建议其每年至少测量1次空腹血糖;对确诊的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提供4次免费空腹血糖检测,至少进行4次面对面随访。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 正确选用保健食品
保健食品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在规定剂量之内,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可补充膳食摄入不足或调节身体机能,健康人群如果能够坚持平衡膳食,不建议额外使用保健食品。
我国对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审评制度,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审查合格的保健食品发给《保健食品批准证书》,获得《保健食品批准证书》的食品准许使用保健食品标志。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法规的要求。消费者可根据自身需要,正确选择国家主管部门正式批准和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保健食品,但不能代替药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