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丰台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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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3月18日 星期五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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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 加强农村就业帮扶

  本报讯(记者 林瑶 通讯员 宋明福 袁芳)近日,记者从丰台区人力社保局获悉,我区积极搭建就业服务平台,鼓励农村劳动力就近在街道、社区从事灵活就业工作,让符合政策的农民享受到北京市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据悉,享受补贴政策的农村劳动力社保缴费比个人灵活就业缴费减少三分之二。截至2月底,丰台区已有93名农村劳动力通过灵活就业方式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家住北宫镇太子峪村李会强阿姨经村大队引荐在村里经营花店,作为灵活就业补贴优惠政策受益人之一,李会强阿姨告诉记者:“我2月成功办理了农民灵活就业手续,现在每个月只交500多元,一年下来可以省将近13000元,是实实在在的优惠政策啊!”

  “当前,如果个人自己缴纳保险,应缴纳的保险费用为1586.56元,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申请成功后,政府补贴1057.7元,个人只用缴纳528.86元,惠民政策力度很大,大大减轻了群众个人的缴费负担。”区劳服中心主任冯飚介绍。

  那么享受灵活就业保险补贴的条件又有哪些呢?据悉,凡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女满40周岁和男满45周岁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登记的;或本市户籍登记失业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女满40周岁和男满50周岁人员、初次进京随军家属、“零就业家庭”成员和登记失业1年以上人员,在失业期间依法申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常经营且按规定办理了就业登记的,均可按规定申请此项补贴。

  “办理流程非常省时便捷,登记失业的农村劳动力在实现灵活就业登记满30日后,只需要带身份证、就业失业证、银行卡就可以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即来即办,当月办理,次月就能生效。”北宫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刘芳说。

  此外,丰台区还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就业托底作用,协调街镇合理配置和使用公益性空余岗位,为就业困难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在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及时采集适合农村劳动力的就业岗位,开通求职登记专线,开设园林园艺、物业管理等服务型技能培训;据统计,2021年丰台区联合各街镇累计召开线上及线下招聘会6场,共78家企业参会,累计提供岗位2813个,投递简历819人次,有效帮扶农村劳动力实现就业,营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

  “鼓励农村劳动力实现灵活就业是区人力社保局2022年一项重点促进就业工作,下一步,将继续为农村劳动力就业提供全方位服务,鼓励辖区内企业和公益性就业组织更多地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为农村劳动力发放个人就业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区人保局副局长尹素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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