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瑶)3月26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张艳林为丰台区政府副区长、代理区长,区委书记王少峰到会就张艳林的任职事项作通报讲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峰主持会议。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牟晓春参加会议。会议经表决,决定接受初军威辞去丰台区区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艳林为丰台区副区长,决定张艳林代理丰台区区长职务。张艳林进行了宪法宣誓。
张艳林表示,能够有幸与丰台区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并肩战斗,共同建设更美好的丰台,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履职期间,将坚决做到始终坚定政治信仰,始终坚持履职尽责,始终坚守纪律底线,自觉接受人大和人民群众监督。丰台已步入高质量发展快车道,面对难得的发展机遇,将团结和带领区政府一班人,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依靠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全力以赴、恪尽职守、不负重托,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丰台区当前的良好局面和发展态势,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北京篇章作出更大的丰台贡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市委书记尹力参加丰台团审议的指示要求、丰台区领导干部会议精神。会议还决定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5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情况的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宇、穆志军、陈燃、孙绪勇、韩秀娟出席会议。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田涛,副区长李国龙,区法院院长杜岩,区检察院检察长刘泽锋,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