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表彰第十三届“首都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先进单位及好市民”的决定》(京民勇发[2022]379号)的文件精神,丰台区确认的见义勇为模范王怡明荣获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称号,王永强荣获首都见义勇为荣誉市民称号,赵永顺、孔浩亮群体荣获首都见义勇为模范群体称号,这4位同志是2019年至2021年期间首都见义勇为战线涌现出来的杰出代表,让我们以他们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播正能量,推动形成人人崇尚、支持、敢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尚。
2019年4月13日晚6时50分左右,王怡明经过丰台区前泥洼25号院5号楼外时,发现三楼301住户阳台起火,立即拨打119电话报警。随后拎起两个灭火器冲上去敲门,见无人回应,便与302室的住户一起借用302室的阳台灭火。在邻居们的帮助下,用了十几个灭火器后才将明火扑灭,阻止了火势的蔓延。消防人员、301住户先后赶到,王怡明又与消防人员、居委会工作人员一起到301室、401室进行了隐患排查,确认没有任何危险后离开。2019年8月19日,丰台区民政局依法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
2020年5月15日14时50分许,王永强骑行至京港澳高速与哑巴河交界处的一个农场附近,看见一名蒙面男子手持尖刀到处挥舞。王永强继续前行中发现一男子躺在地上,满腿是血。他转身快速追向行凶男子,用木棍和铁锹与持刀男子进行搏斗,并给行凶男子拍照留存证据,行凶男子胆怯逃窜。王永强迅速对受伤男子进行施救,并拨打了120急救和110报警电话。几分钟后,救护车和警察赶到现场,受害者及时得到了救护。 2020年9月21日,丰台区民政局依法确认其见义勇为行为。
2019年12月6日16时30分左右,犯罪嫌疑人何某某在丰台区马家堡和大红门地区驾车冲撞行人致3死6伤。何某某驾驶的工程车被交警截停在公益东桥下后,该人拒不下车,抗拒抓捕。此时,赵永顺、孔浩亮驾车路过此地,见此情况后二人立即协助民警对何某某驾驶的工程车投掷砖头、杂物等,进行破窗,逼迫其下车。何某某被逼下车后,赵永顺、孔浩亮等人上前协助制服何某某。在此过程中,何某某向赵永顺投掷砖头,致赵永顺左耳受伤,经治疗后缝合6针,伤情鉴定为轻微伤。2020年3月9日,丰台区民政局依法确认其二人见义勇为行为。
(丰台区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