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冰)北京市违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过渡期即将于12月31日结束,相关治理工作已进入攻坚收尾阶段,区市场监管局综合施策,持续强化销售环节违规三、四轮车“断源头、控流通”工作,有效遏制了违规车辆流入消费市场。
连日来,区市场监管局对丰台河西地区24处企业租赁用大院、库房进行督导检查,现场提示房屋产权人履行主体责任、加强事前查验,杜绝违规存放电动三、四轮车行为。执法人员在对位于长辛店街道赵辛店村的一库房进行排查时,发现该库房存放各类全新载货用电动三、四轮车69辆,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中的违规车辆予以查扣,对其余合规车辆开展流通环节跟踪,要求该经营主体三日内予以清运并承诺不在本市销售。
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力量对西国贸汽配城、草桥汽配城等场所开展监督检查,约谈企业负责人,积极宣传电动三、四轮车过渡期政策,严防违规车辆以回收、维修等名义进入汽配城和各类维修网点。对群众广泛关注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销售点开展动态跟踪检查,督促定点销售、救援及维修单位严格按照目录销售、维修残疾人专用车辆,及时留存销售记录。
区市场监管局采取上门动员、微信群提示、发放宣传单等措施,对辖区内小超市、小水站、小菜站等经营主体进行广泛宣传提示,劝导经营者尽快淘汰在经营中违规使用的各类三、四轮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