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城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2024年08月28日 星期三 出版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案例警示

  基本案情:近日,丰台区应急管理局接丰台区卫生健康委移交违法线索称“丰台区某医院聘请的水电工疑似持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对该线索进行核查,经检查发现该医院聘请的1名员工李某某所持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未能在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网站上查询到相关信息,经联系发证机关再次核查,可以确定李某某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

  处理结果:上述违法事实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应急管理局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作出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某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法律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非法印制、伪造、倒卖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事故隐患: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已被应急管理部明确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自2023年5月15日起施行的《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提醒:特种作业是工作环境特殊、工作方式特殊、技术含量高的作业,稍有不慎便会导致严重的后果,所以国家明令要求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用人单位在聘用特种作业人员时,切记一定要登录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查询平台网站(查询网址:http://cx.mem.gov.cn/)核实证件的真伪,确保证件真实有效,维护企业特种作业安全,避免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运行管理: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综合
   第04版:综合
   第05版:社会
   第06版:城治
   第07版:专版
   第08版:关注
畅通安全通道 守护百姓平安
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跳蚤市场让垃圾变废为宝
疏通老楼堵心管道 联通社区治理心桥
城市立面有“颜”有“序”
丰台报城治06使用伪造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 2024-08-28 2 2024年08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