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瑶)9月26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高峰出席并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区委十三届八次全会精神。高峰指出,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要围绕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发挥好人大制度优势,履行好人大职责,切实增强监督的实效性。
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法院关于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农村集体产业参与社会治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丰台区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书面)、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报告(书面);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丰台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第二次)方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丰台区2024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区级预算调整(第二次)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连宇、张婕、李春滨、穆志军出席会议。
区政府副区长武凯,区法院院长祖鹏,区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刘泽锋,区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