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林瑶 通讯员 邹赫)近期,丰台法院依法组成七人合议庭审理辖区首例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并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
丰台法院在严厉打击涉食药安全犯罪中,坚决小案不小办,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案件要从2024年说起,被告人余某某伙同他人在丰台区通过非正规渠道购进无合格手续的保健产品,并将上述产品放在丰台区其经营的保健品店内,指使被告人金某某、蔡某通过隐蔽方式对外销售。经鉴定,以上产品中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丰台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某某、金某某、蔡某三人犯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向丰台法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全体起立!”庭审当日由丰台法院三位法官,以及一名具有人大代表身份的人民陪审员、三名医药卫生领域专家型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的七人合议庭庄严步入法庭,七人合议庭庭审拉开“帷幕”。
合议庭有序推进该案刑事部分和民事公益诉讼部分的庭审。刑事法官从案件事实认定,量刑情节确认;民事法官围绕消费者权益保护、惩罚性赔偿等内容梳理争议焦点;四名陪审员结合生活经验、专业领域对各被告人进行提问。三名被告人当庭供述了事情经过,其中余某某、金某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主持合议庭就本案进行合议,详细说明了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构成要件及相关公益诉讼的法律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各自发挥专业优势,独立发表意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对我而言,人民陪审员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代名词,而是人民交给我的一份信任,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丰台区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柴传伟告诉记者。
“此次由三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七人合议庭是丰台法院在刑事案件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制度优势的生动实践。”丰台法院综合办公室主任刘晔说,“近年来,丰台法院深化落实人民陪审员各项制度要求,从健全选任机制到提升参审效能,从完善履职保障到优化人民陪审员考核评价体系,我们进行了一系列探索,进一步提高了人民陪审员队伍的履职能力。”
据悉,今年第一季度,丰台法院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78件,陪审员们参审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日益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