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丰台区加快落实教育“强基工程”,不断完善教育发展的支持机制,以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美育浸润活动为载体,组织艺术节合唱展演,将美术实践课延展到城乡社区,以“美育浸润生活”推进学校美育浸润行动,进而提升全员美育意识和美育素养。由于丰台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条件差异大,美育课程完课率仍然缺乏保障,“被边缘化”的局面并未发生根本性转变,主要表现在义务教育阶段美育教育与学科教学的差别,特别是优质校与普通校在美育教育资源、教学内容和方式,以及学生参与度和兴趣等方面的差异上,如场地和设施设备的严重不足、美育师资和能力的相对缺乏、社会和家庭资源整合不充分,“私教化”倾向明显,影响了美育教育公平。
建议
加大美育教育投入,出台美育教育服务标准。加大对美育教育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学校拥有充足的美育教学资源,如购置专业的音乐、舞蹈、美术等教学器材,建设标准化的美育专用教室、演出厅,为美育课程的开展提供物质保障。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美育教育的服务规范,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人数及课程需求,制定具体的服务原则、内容、流程和评估事项,规范和指导中小学校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高美育课程实际效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薄弱学校、乡村地区学校的美育教育发展,缩小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的美育硬件和师资差距。
开发推广美育校本课程,合理利用地区资源。鼓励学校合理利用现有场地,如多功能教室、体育馆等,开展美育展示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合理安排美育教学时间和场地。通过课程优化和课时调整,确保美育课程能够得到充分的教学时间,开足开齐国家课程,积极开发和推广校本课程。加大对乡村地区美育资源的倾斜力度,重视教育薄弱地区中小学校美育师资培养情况,充分挖掘和利用乡土美育资源,结合本地特色文化来弥补不足,使区域美育发展持续保持活力。
明确美育教师配置要求,拓宽美育师资来源。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美育教师配备要求,制定美育教师编制规划,合理核定并适时调整美育教师编制,确保学校美育教师编制到位。加强对美育教师的定期培训和考核机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形式的进修和学习,将美育教育贯穿于各学科领域。建立美育教师交流平台,定期举办教学观摩、公开课展示、教学研讨等活动,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增强美育教师身份认同感。建立健全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选择符合条件的校外专家、艺术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等担任兼职美育教师,或者探索艺术家驻校、工作坊等形式,进一步扩大美育教师的来源。
加大社会化协作力度,让教育成果走进社会。积极促进学校之间的资源共享与合作,通过建立美育教师联盟、开展联合教研、组织校际交流活动等方式,推动学校之间的互相学习和共同进步。加强与各类艺术团体、博物馆、美术馆等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导学校与社会艺术机构、艺术家等社会资源的合作,共享艺术资源和教育经验,实现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与互补。深化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美育观念,加强学校与社区、家庭的合作,将学校美育教育成果引入街道社区、走入家庭,共同推动美育教育的发展,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美育教育的良好氛围。
(致公党丰台区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