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即日起至7月13日,每周二16时30分至20时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7号丰台政务中心三层出入境专区(北门进入)
未成年申请人所需材料:16周岁以下未成年申请人需在监护人陪同下办理出入境证件,并携带该未成年申请人的出生证明或直接体现与现场监护人监护关系的户口簿,现场办理时需要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及申请人本人居民身份证(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可用户口簿代替居民身份证提交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情况,除上述材料外,还要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未成年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出生地等信息发生变更的,需提交户口簿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