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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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部门职能主要为:1.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市、区政府的决定、命令,依法管理基层公共事务。2.承担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绿化美化的管理工作,推进街巷长、河长制工作,组织、协调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和环境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3.协助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劳动保障、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辖区应急、防汛和防灾减灾工作。4.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组织辖区单位、居民和志愿者队伍为社区发展服务。5.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指导、监督社区业主委员会。6.推进居民自治,及时处理并向上级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推动形成社区共治合力。7.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科普活动,开展法治宣传和社会公德教育,推动社区公益事业发展。8.组织开展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保障、便民服务等政策,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等合法权益。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高地街道党工委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市委、区委的决议,及时向区委报告辖区有关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建议。2.讨论并决定本地区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平安建设、城市管理、社区建设、民生保障等工作,统筹、协调辖区单位和组织,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抓好决策部署的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3.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4.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街道党工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党组织建设,统筹推进区域化党建和“两新”组织党建、社区党建工作。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5.按照管理权限,对街道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进行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对市、区政府职能部门派出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6.负责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精神文明、统一战线工作,领导街道纪工委、人大工委、总工会、团工委、妇联、残联等组织,支持和保证其依照党内法规、法律、法规、规章、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7.组织维护辖区安全稳定,协调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民防工作。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共包含行政单位1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事业单位3个。下设六大办公室,分别为综合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城市管理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和民生保障办公室;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市民活动中心、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下属社区(居委会)12个。

(二)人员构成情况

东高地街道行政编制91人,实际79人;事业编制57人,实际52人;社区工作者编制197人,实际189人。离退休人员7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6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以经济驱动为引擎,做实做强合作发展办公室,全面提升企业服务能力,加强税源建设,助推航天资源落地,加快经济成果转化,力争辐射全区。

二是以服务百姓为宗旨,聚焦“七有”“五性”,携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不断优化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逐步实现医养结合、智慧家医;依据数据分析,关注群众生活“痛点”,提质减量,未诉先办。

三是以环境提升为基础,深入调研筹备街区控规编制工作,科学谋划发展蓝图,为地区基础设施建设留足空间;拓宽疏通地区主干道万源北路,打通丰台东南大门;着力打造地区“最美街巷”,扮靓群众身边风景。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1730.33万元,比2022年11013.60万元增加716.73万元,增长6.50%。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1730.33万元,比2022年11013.60万元增加716.73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8209.53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99%,比2022年7004.95万元增加1204.58万元,增长17.20%,主要是因为单位新招录机关人员4人、事业人员11人、社区工作者26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3520.80万元,比2022年4008.65万元减少487.85万元,下降12.17%,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压减非刚性和非急需的一般性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用于政府提供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包括下沉街镇城市协管员人员经费、民生实事及基层建设类项目经费、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职业康复劳动帮扶性就业基地项目等。

3、卫生健康支出,主要包括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看护管理补贴、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等。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主要包括公共文明引导经费、三馆免费开放补助项目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2023年东高地街道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街道本级及3个所属单位,为市民活动中心、便民服务中心和市民诉求处置中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4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5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2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东高地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3家纳入规范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71.16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东高地街道办事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6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63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520.80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2716.47万元,其中:车辆3台,42.97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3台(套),204.99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部门没有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东高地街道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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