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3-02-07 10:00    来源: 房屋征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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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全额),职能主要为:北京市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是受丰台区住建委委托,承担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的区政府直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2.受区房屋征收办委托,承担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具体实施工作,并在委托范围内接受区房屋征收办的监督。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涉及的测绘、评估、房屋拆除、法律服务等专业性工作机构的选定和组织管理工作。

3.受房屋征收办委托,负责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进行调查登记。

4.受房屋征收办委托,负责组织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5.负责房屋征收现场的管理,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6.承担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过程中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

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共包含行政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下设七个科室:办公室、法制科、房源及工程管理科、财务科、征收一科、征收二科、征收三科。无下属机构,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我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45人,实际41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

按照中央、市区委指示精神,中心党组要认真抓好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贯彻,深刻理解把握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思想理论、重大方针政策、重大工作部署,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各项重大部署上来,努力完成各项征收工作任务。

2、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为先导,以“做”为根本,坚持强基固本、整体提升,毫不动摇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加强学习,开拓思路,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和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度,强化举措。把党建工作延伸到中心工作中去,做到“抓思想,从具体业务出发;抓具体业务,从思想入手”,使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相互促进、互为补充,在业务工作与党建工作的有机结合与相互促进上大胆探索,实现党建工作由“软任务”变成“硬指标”。

3、大力推进轨道交通征拆工作

落实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推动基础设施承载能力持续提升、实现河西地区轨道交通一体化。密切跟踪北京地铁三期规划落地进度,关注地铁11号线、地铁1号线南延、丽金线、地铁19号线南延等轨道线路工作进展,超前筹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待项目落地后第一时间全面开展轨道前期工作。

4、进一步推动棚改项目精准化管理

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进一步创新征收工作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全过程跟踪、全行业覆盖、全方位监督的征收管理体系。下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任务。蒲黄榆一里、四里危改项目。做好周转费发放和异地安置等工作。完成与61785部队具体补偿工作配合区住建委、区司法局完成对滞留户的《征收补偿决定》发布工作。做好项目范围内已交房屋的拆除工作,并启动非住宅相关工作。东铁营棚户区改造项目。继续推进13、15、16地块住宅剩余户和非住宅搬迁工作,待项目楼房和简易楼政策过会后,适时启动楼房搬迁工作,持续推进21号地市政一二处自管公房搬迁工作,并配合业主单位开展东铁营项目其他地块搬迁工作。按照区委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加快实施倍增计划追赶行动,推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的精神,大力推动大红门一期B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工作。上半年会同建设单位完成评估公司摇号选定、入户摸底调查、产权公示、拟定征收补偿方案等工作,加快博物馆群建设地块剩余户搬迁工作,为提升南中轴地区建设水平提供有力保障。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1702.86万元,比20221560.46万元增加142.40万元,增长9.13%。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702.86万元,比20221560.46万元增加142.4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599.7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93.95%,比20221353.96万元增加245.83万元,增长18.16%,增加原因为新增人员,人员工资、保险、住房补贴等人员经费调整

(二)项目支出预算103.07万元,比2022206.50万元减少103.43万元,减少50.09%,减少原因为减少物业费及一次性房屋修缮项目。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互联网接入及网络维护服务、机构运转、维稳保安服务、轨道征收项目现场工作经费、法律咨询服务、工程质保金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0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比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2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我中心为事业单位,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中心为事业单位,无机构运转经费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03.07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年底,本部门固定资产总额1376.98万元,其中: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丰台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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