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3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3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拨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机构设置:丰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简称区政务服务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行政机关。共设置5个内设科室:办公室、体系建设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政府信息公开科,驻区单位服务科。
2.主要职责:
(1)负责统筹推进本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开展重大问题调查研究。研究拟订改革规划、计划和相关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指导、督促各街乡镇、各部门落实改革重大任务。
(2)负责协调推进本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推动政务服务方式创新。强化在职责权限范围内服务中央市属在区单位的职责。负责政务服务事项规范管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集成化。
(3)负责本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统筹规划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协调推进本区与北京市政务服务平台之间的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负责研究搭建本区政务服务信息化系统,承担区政务服务中心的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工作。
(4)研究制定区政务服务中心运行机制、办事流程和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确定入驻部门、事项及人员,提出整合优化、调整规范的意见建议。
(5)负责纳入区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6)负责受理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类举报和投诉,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进驻部门行政服务效能的监督评价;对进驻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考核、培训等。
(8)负责指导部门、街道(地区)、乡镇、社区(村)政务服务机构的标准化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
(9)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依法协调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获取区政府信息的申请。组织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统筹协调本区政府系统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工作。
(10)负责联系并指导协调本区有关部门和街镇,对驻区中央国家机关、中央在京企事业单位、市级机关、市属企事业单位、驻区部队及驻区外埠驻京机构开展相关服务工作,并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与外省、外区的联系协调,持续推进高频事项“跨省通办”“跨区通办”。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3.下属单位情况: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运行保障中心,为我单位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财政补助,核定编制15人。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区政务服务局行政编制23人,实有22人;事业编制15人,实有12人;区党群服务中心编制10人,实有3人;聘用人员137人。离退休人员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办事便捷程度。推进35个行业“一业一证”改革,推出更多新事项实现“一照(证)通办”,压缩办件流转时限,压减实际审批时间。加强我区政务服务领域网络安全管理能力,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
2.延伸优质服务。深化街镇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成果,率先打造一批可复制的社区(村)标准化建设“样板间”,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基于“党群+政务”服务融合试点,分类打造党群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区,建设企业服务“先丰站”。
3.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服务“阳光政府”建设。助力营商环境优化,通过“政务开放日”、政策体验官、企业座谈会等方式,搭建政企互动平台,实现政企良好互动。推进政策解读服务。依托“政务服务面对面”直播平台,面向辖区企业群众开展企业开办、助企纾困等重点政策直播解读,受到广泛关注。网站功能创新,做好“二十大精神宣传”“助企纾困”“疫情防控”“街镇信息公开便民名片”等专栏内容建设,加强对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4.切实做好外联服务。全面推行外联服务进大厅工作新模式,发挥驻京机构经济联络、服务联络等方面的作用,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坚持领导走访机制,充分利用座谈会或走访交流机制,将政策送到企业身边。
5.强化大厅管理与日常监督。加强综合受理专区运行管理,落实窗口业务办理工作,践行“小小窗口,满满服务”宗旨。加强同后台各委办局进驻人员的沟通,促进各项审批流程推进。落实对大厅运行的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做好各项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政务服务中心1至5层各进驻专区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23年收入预算3578.254834万元,比2022年3596.921625万元减少18.666791万元,减少0.52%。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578.254834万元,比2022年3596.921625万元减少18.66679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2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1329.66974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7.16%,比2022年878.238625万元增加451.431116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2022年行政编、事业编、区党群服务中心公招、调入12人。
(二)项目支出预算2248.585093万元,比2022年2718.683万元减少470.097907万元,减少17.29%,减少原因厉行节约,压减项目预算。
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3年综窗人员队伍建设服务、综窗人员监督检查、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大厅日常办公经费、大厅信息化运行支撑保障服务、丰台区政务公开规范化监督检查、体系建设聘请第三方机构服务、丰台区“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政务信息化部分)等保测评、政务公开专项办公经费、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固定资产管理、聘请法律顾问、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政务服务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与2022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3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2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9.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3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004.585925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9.58943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13个,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2248.585093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固定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本部门不涉及此类项目,由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统一对外公开。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区政府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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