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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日期:2024-01-31 10:00    来源: 区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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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4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职能为:

一是负责建立健全本区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生态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落实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质量标准和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二是负责本区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组织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参与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污染纠纷。协调推动与周边区流域污染防治工作。

三是负责监督管理本区污染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镇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总量减排统计上报。

四是负责提出本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规模建议,参与提出生态环境项目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是负责本区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六是指导协调和监督本区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

七是负责本区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拟订辐射安全相关规划,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对废弃的放射源、放射性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参与核安全管理工作。

八是负责本区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本区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本市和本区有关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本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并组织实施。

九是负责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统一发布环境质量报告书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十是开展本区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组织落实清洁发展机制等相关工作。

十一是组织开展本区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组织中央及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情况的整改落实。

十二是组织指导和协调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宣传和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十三是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重点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保护科研成果和技术应用,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十四是负责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十五是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街镇生态环境工作。

十六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共包含行政单位2个(含行政执法机构1个,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大队),设有10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综合科、督查科、大气污染防治科、水生态环境科、自然生态科(土壤保护科)、污染源科(辐射安全管理科)(安全生产科)、行政审批科(法制科)、财务科、机关党委;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污染源监理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共有行政编制(含工勤)121人,实际(含工勤)103人;事业编制46人,实际42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7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0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深入研究2024年工作要点,谋划《全面推进美丽丰台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

2.配合市级部门修订《汽车维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3.组织对辖区内具备改造条件的燃气锅炉开展深度低氮改造。

4.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建设,持续推动地下水“双源”监管体系建设。

5.积极参加全国“美丽河湖”评选,推进“美丽河湖”建设及水生态环境综合评价等级同比变好。

6.按照关停退出工业企业原址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查指南,动态更新完善筛查台账。

7.完成2024年度化学物质环境信息统计调查工作。

8.配合市级部门,组织开展低碳试点示范及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示范建设,推进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地区积极开展低碳领跑者、街区及乡镇气候友好型示范区域创建,鼓励重点园区和区域探索协同治理创新模式。

9.积极参与市级部门组织的国际应对气候变化交流活动,组织全区相关部门参与国际大都市清洁空气和应对气候变化论坛,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技术应用。

10.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完成2024年鸟类、鱼类、大型真菌等生物多样性调查。

11.根据“两山”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年度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提升“两山”转化成效,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

12.组织开展“六•五”生态环境文化周、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预算22110.144059万元,比202317951.048787万元增加4159.095272万元,增长23.17%,主要原因为2024年收入预算包含上年结转结余。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4445.001283万元,比2023年17951.048787万元减少3506.047504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3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7665.142776万元,比20230万元增加7665.142776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支出预算22110.144059万元,比202317951.048787万元增加4159.095272万元,增长23.17%,主要原因为上年结转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

(一)基本支出预算5695.86635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25.76%,比2023年5684.673435万元增加11.192916万元,增长0.20%。

(二)项目支出预算16414.277708万元,比2023年12266.375352万元增加4147.902356万元,增长33.82%,增加原因为上年结转继续使用的预算资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4年丰台区地下水自动监测超级站建设服务、2024年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技术服务项目、2024年丰台区“无废细胞”创建项目、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燃油锅炉淘汰项目、2024年基于水生生物多样性的丰台区河湖水生态状况综合评估服务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为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本级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2.6万元,2023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4年预算数0万元,2023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4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3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4年预算数1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5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8万元,公务用车保险2.5万元,其他4.8万元与2023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4,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47.209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9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55.209667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4,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693.46284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4,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6.018534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4年,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7个,占全部预算项目37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749.134932万元,占本部门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53.3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4,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1.环保部门罚没款收入,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收费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收入预计26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固定资产总额7253.313694万元,其中:车辆7台,138.87822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3台(套),1861.12262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9台(套),1588.022626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丰台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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