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为行政单位,下设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法制科、执法科、物业管理科(安全生产科)、住房保障科(直管公房管理科)、房屋交易市场管理科、房屋租赁市场管理科、房屋安全和设备管理科(城镇房屋防汛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科、组织人事科。下属2个事业单位,分别为丰台区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和丰台区房产交易管理中心。
区房管局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房屋行政管理、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负责本区房屋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出租房屋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开展违法出租房屋治理工作;负责本区城镇房屋使用安全、修缮的监督管理;协调、组织本区城镇房屋防汛工作;协调私房等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组织开展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3)负责本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促进房地产发展工作。负责房地产转让、房屋租赁和房地产经纪机构服务、房地产估价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市场分析、形势预测等相关工作。
(4)负责本区物业服务的监督管理。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和规范物业服务市场。
(5)负责保障本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工作。落实住房保障管理制度;研究拟订本区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本区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
(6)负责推进本区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公有住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住房资金归集和使用。
(7)负责查处本区房屋管理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本区房屋执法检查监督。
(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行政编制45人,实际43人;政执法专项编制8人,实有8人;事业编制20人,实有17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5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5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加速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
区房管局将继续发挥机制作用,高位调度,推动前期手续办理,多措并举力争圆满完成收官任务。一是梳理项目分类推进做好指导和协调调度。二是提前谋划制定倒排工期加速推进各项目进展。三是问题前置为项目顺利开展探索成熟路径。四是治理先行为项目进场提供场地条件。2025年丰台区计划新开工50个小区,100万㎡,新完工29个小区,80万㎡。持续开展电梯更新工作,充分用好超长期国债资金,通过重大项目谋划,梳理台账建立储备库,紧跟政策要求,充分汲取前期工作经验,积极申报,争取解决更多老旧电梯运行安全问题。加快前期手续办理,推进危旧楼改建工作,加强成果归纳,选取全市首个将周边平房区域一并纳入改建的‘原拆原建’马家堡68号院2号楼与突破技术难题,采取全预制钢混组合模块体系的开阳里三区19号楼积极争取城市更新示范项目、优秀案例。统筹推进央产老旧小区改造。
(2)推动物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区治理能力。开展《丰台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完善物业项目负责人回社区报到制度,聚焦物业管理类诉求中居民反映较为集中的服务态度、保洁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升物业服务质量。持续发挥物业联盟作用,探索成立区级物业协会,引领行业更好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物业管理条例》,引导业主组织对公共收益、停车管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制定规范管理制度,共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多层面开展培训贯宣,提升各主体对物业管理法规政策的理解把握,增强做好物业管理及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能力。持续深化落实物业服务行业非现场监管试点工作,坚持与属地及各部门协同,聚焦矛盾诉求集中、问题隐患突出的小区,统筹开展综合监管,以检查促落实,规范企业经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聚焦治理类小区,通过点面结合、系统治理,对“治理类小区”存在的物业管理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牵头各有关部门、属地协调联动,力争问题办理不留死角。发挥正向引领作用,对“最美物业人”“丰台好管家”等优质案例加大宣传力度,对排名靠后的物业开展重点监督和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职尽责。按照区委主要领导指示及市级“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全覆盖工作任务。提前谋划,逐步将全区老旧小区纳入市场化法制化的物业管理体系,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机制。
(3)紧跟经济任务指标,做好新建商品房销售
持续发挥商品房项目推介会平台作用,将“约惠丰台嗨购好房”打造成全市响亮品牌。继续当好服务管家,及时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企业销售。抓好风险防范化解。强化在售项目风险防控和日常监督检查,依托每月商品房销售数据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处置,确保我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有序发展。持续做好保交房工作,对于交付有困难的项目,及时介入处置,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交付,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提前化解矛盾风险。
(4)守好首都“前院岗”,落实以房管人工作要求
立足丰台区“首都前院”定位,将出租房屋管理作为源头性、基础性、关键性工作抓好,持续深化房屋租赁行业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的安全警示教育,督促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做好出租房屋的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依托住房租赁条例,强化属地日常监督管理责任,持续发挥好物业、居民监督作用,加大整治力度,巩固辖区整治成效。努力通过区级协调,由区公安分局与属地做好数据共享,实现街镇出租住房日常监管与公安流管工作全面对接,逐步做到一户一档,真正实现“以房管人,人房同步”。
(5)稳步推进自建房专项整治
严格按照市自建房专班的要求和统一部署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安全巡查,确保自建房结构安全隐患管控到位,避免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80427.543988万元,比2024年12447.465907万元增加67980.078081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央及市级经费预算增加。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80427.543988万元,比2024年12447.465907万元增加67980.07808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比2024年50万元减少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80427.543988万元,比2024年12447.465907万元增加67980.078081万元,增长546%,主要原因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央及市级经费预算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2572.89745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比2024年2379.201293万元增加193.696161万元,增长8%,变动主要原因为因机构改革新增9名在职人员。
(二)项目支出预算77854.646534万元,比2024年10068.264614万元增加67786.38192万元,增长673%,增加原因为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中央及市级经费预算支出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5年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市级补助资金、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中央补助资金、2025年城镇私房安全检查鉴定费、2025年丰台区物业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服务费、2025年房产交易中心聘用人员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2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768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565.3462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3.47085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5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25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77854.646534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反映用于老旧小区改造方面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区房屋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本级)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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