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度数据】2025年1—2月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情况-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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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数据】2025年1—2月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情况

日期: 2025-04-10 10:07 来源: 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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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统计范围和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文化及相关产业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国家统计局《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规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1.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2.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本表数据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规模以上的标准具体为: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2)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3)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4)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5)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6)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

7)年收入合计1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服务业法人单位。

二、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形成的经济利益流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指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导致本期净资产增加的经济利益或者服务潜力的流入,按照其来源分为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耗费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

附件:2025年1—2月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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