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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为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共包含事业单位1个。内设职能科室21个,包括:党建办公室、办公室、人事教育培训科、财务科、固定资产管理科、安全保卫科、机要通讯管理科、膳食科、基建科、物业房管科、服务科、医务保健科、接待办、节能科、管理一科、管理三科、管理四科、管理五科、管理六科、管理七科、管理八科。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职能主要为:承担丰台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纪监委及所辖9个办公区的后勤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行政后勤管理政策,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规定,制定本中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2、主要负责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物资设备,环境秩序,会务收发,安全保卫,机要通讯、公务用车、就餐服务、医疗保健,办公用品的采购、管理及发放,办公设施设备配备、采购和报废,办公区办公用房规划、建设、改造、调配、物业和维修管理,土地证和房产证管理。3、负责统管办公区办公用房产权归属、房屋使用情况统计及房屋调配,并负责除教育、卫生系统,检察院、法院以外,其他区党政群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租赁时的产权及面积审核。4、负责机关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5、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120人,实际109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2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2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将以“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为抓手,牢牢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的性质和职能定位,树立机关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导向,不断完善以办公用房、固定资产、公务用车、节能降耗等为支撑的综合服务保障体系,持续推动全业务领域机关事务标准化、品质化、集约化建设。
1.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扎实抓好理论学习,夯实干事创业的思想基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及时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全年突出抓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二十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册、《习近平文化思想学习纲要》和即将出版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五卷等著作的学习和贯彻落实,引导党员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凝聚价值共识,切实提高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进一步夯实理论根基,统一思想认识,推动党员干部在深化内化转化上下功夫,把党的方针路线和决策部署落实到中心工作各方面。
强化干部教育培训,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的巩固深化。巩固深化党纪学习中好的做法。把党纪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党员个人”的全员共学体系等充分运用到今后相关工作中,不断提升中心党建和业务工作水平。深入学习党的纪律规定和理论知识。继续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内其他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了解掌握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严格依法履责。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持续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制定《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党组2025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2025中心党建责任清单》,层层压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抓好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巩固深化。强化党员的纪律规矩意识。注重日常工作中、重要节假日、重大事项等时机的纪律和廉政学习提醒,明确要求干部职工进一步熟悉纪律要求,把遵规守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强化规范管理,推进机关事务标准化建设
加强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完成办公用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验收和首批数据录入等工作,实现正式上线运行。系统启用后将为办公用房的资源配置与精细化管理提供一站式综合解决方案,实现用房从分配、使用、维护到档案管理的全生命周期管理,有效提升办公资源配置效率。完成公共卫生服务办公区功能调整,开展文化中心办公区、南院办公区、丽泽办公区、丰北路125、127办公区和文体路2号院办公用房统筹调配,并做好相关改造修缮工作。持续推动不动产权属统一登记和完善手续工作,规范办公用房权属统一办理流程。
持续落实机关食堂反食品浪费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配合市机管局对各办公区机关食堂做好监督指导。通过食材全流程管控、加强宣传教育、强化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形成反食品浪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机制。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精神持续贯穿工作始终,逐步发挥全区示范引领作用。
3.注重保障实效,提升机关事务品质化水平
高效完成重要服务保障。高效完成重要服务保障。严格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制定中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相关规范,确保各类接待和重要活动服务保障工作高效有序。
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坚持“六统三定”管理模式,加强车辆管理维保,把确保基层单位公务用车和执法用车放在首位。树牢安全思想防线,加强日常抽查检查,不让故障车“带病”运行,杜绝公务用车违规运行,提升公务用车保障能力。
提升膳食服务水平。建立餐厅管理整体外包及日常监督考核机制,开展部分餐厅餐饮服务整体外包试点工作。调整食材供货方式,升级刷卡系统,探索引入微信、支付宝等其他高效便捷刷卡充值方式。用好伙委会每季度干部用餐评价体系,不断提升菜品及服务质量。持续深化为在编机关干部生日送祝福活动,适时举办特色美食节,着力提升餐厅整体服务水平及就餐品质。配合做好新建办公区餐厅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4.厉行节俭增效,构建机关事务集约化模式
推进资产集约节约使用。以“小平台”推动国有资产“大治理”,落实完善《中心公务仓管理办法(试行)》,从扩大物资范围、加强利旧宣传、优化流程、强化审核等方面积极推进公物仓建设。
推进新能源汽车购置使用。按照市、区环保绿能指标要求,优化配备结构,有计划分步骤推进车辆更新购置。2025年力争新增新能源汽车在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中不低于70%,现有统管车辆中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8%。
持续深化公共机构节能。配合做好节约型机关“回头看”验收工作。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好丰台区公共机构月度能源资源数据收集统计工作。持续巩固提升北京市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相关工作成效,在文体路2号院和文化中心办公区实现中水绿化节水改造。定期组织节能管理培训,积极引进先进的节能技术和管理经验,培育节能理念。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37820.733070万元,比2024年41734.766658万元减少3914.033588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为办公用房租赁经费相关财政预算资金下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7806.766570万元,比2024年41079.275486万元减少3272.50891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13.966500万元,比2024年655.491172万元减少641.524672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37820.733070万元,比2024年41734.766658万元减少3914.033588万元,下降9.38%,主要原因为办公用房租赁经费相关财政预算资金下调。
(一)基本支出预算7409.32234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19.59%,比2024年7502.339254万元减少93.016906万元,下降1.24%。
(二)项目支出预算30411.410722万元,比2023年34232.427404万元减少3821.016682万元,下降11.16%,下降原因主要是办公用房租赁经费相关财政预算资金下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1、2025年全区创建节约型机关专项经费;2、2025年度各办公区设备设施维修维保经费;3、2025年度文体路2号1号楼夏季空调燃气费;4、2025年度所辖办公区房屋维修改造经费;5、2025年度福成大厦系统运维经费;6、2025年度各办公区防水工程经费;7、2025年福成大厦周边环境优化整治及绿植养护项目;8、2025年度区公车管理平台运行维护费;9、2025年度机要文件智能流转管理系统运行维护费;10、2025年度部门运转聘用人员经费;11、2025年度集中办公区电话通讯费;12、2025年全区性重点工作保障经费;13、2025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14、2025年集中办公区保障经费;15、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费;16、2025年南院办公区2号办公楼宽带租赁费用;17、2025年专项工作保障经费;18、2025年病媒生物防治费用;19、2025年厨余垃圾清运费;20、2025年福成大厦专用网络租赁费;21、2025年消防设备设施维修维保经费;22、2025年各办公区消防维保及电消检经费;23、2025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精细化管理评估;24、2025年公责险保费;25、2025年停车责任险保费;26、2025年所辖办公区财产一切险保费;27、2025年公共资源管理系统建设经费;28、公共资源管理系统等保二级测评费;29、2025年所辖办公区安装灶台自动灭火装置;30、2025年度文化中心办公楼修缮工程设计费及造价咨询费;31、2025年办公家具购置经费;32、2025年设备购置经费;33、2025年资产配套经费;34、2025年固定资产及库房管理系统平台运维费;35、南院1、2号楼及平房补办产权相关经费;36、2025年办公区一卡通系统和U8管理系统等保测评费;37、2025年物业费;38、2025年档案馆物业费;39、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40、2025年聘用人员伙食补贴;41、2025年退休党支部书记补贴;42、2025年办公区食堂刷卡系统及设备升级经费;43、2025年集中办公区财务统管单位办公经费;44、2025年劳动力安置经费;45、2025年档案数字化服务费;46、2025年物业费(安保);47、2025年公务车辆管理保障平台等保测评费用;48、2025年办公用房租赁费;49、2025年档案馆能源经费;50、2024年“学子回家”系列活动经费共计50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041.300000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7.02000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041.3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1041.30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30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400.000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160.000000万元,其他181.300000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1048.320000万元减少7.020000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务车辆资产调拨及报废更新。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43.0624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5.80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57.262443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我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我部门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涉及此项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49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49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0397.444222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444台,共计6939.38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58台(套),共计13584.86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对国有资本收益作为支出安排的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并安排资金调入一般公共预算。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指财政通过超收收入和支出预算结余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下年度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或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结余资金: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工作目标未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财政资金。
上解支出:指下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财政体制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上交上级政府,并由上级政府统筹安排的资金。
调入(出)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预备费:指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按照新预算法要求,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设置预备费。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保”支出:指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政府债务:指需由财政资金偿还的债务,分为一般债务和专项债务。其中,一般债务是指为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偿还的政府债务;专项债务是指为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发展举借的、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或专项收入偿还的政府债务。
营改增:指将目前对大多数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征收增值税,实现对所有货物、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统一征收增值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促进社会化分工、服务业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本市自2012年9月1日正式启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改革。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改革扩围至生活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金融业。至此,增值税实现了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营业税制度相应废止。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依据职责和事业发展要求,设立并通过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产出和效果。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指区级预算部门或单位按照确定的职责,利用全部部门预算资金在一定期限内预期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
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详见附件:北京市丰台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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