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日期:2025-02-12 10:00    来源: 区农业农村局

字体: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共11个科室及1个副处级执法机构,11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基层组织科、党建工作科、乡村振兴科、村镇建设科、社会管理科(安全生产科、环境保护科)、经济发展科(集体经济监督指导科)、农业科、动物卫生管理科、宣传调研科财务科。下属单位共3家,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农村经济综合服务中心及北京市丰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职能主要为:

1.贯彻落实国家及北京市关于农村党建工作的会议、文件精神。指导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协助做好农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落实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创新农村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的政策建议。负责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落实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

2.负责推动和协调落实各项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负责区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指导性文件及总结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工作相关会议。负责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工作,统筹督导推进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各项工作。

3.协调指导农村做好乡村振兴战略的宣传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宣传报道工作。协调指导农村形势和政策教育工作。协调指导乡村文化振兴、培育乡风文明,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推动农村公共文化建设。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思想、意识形态和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负责年度计划、年度总结等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重点工作和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地方志、年鉴的编纂工作。

4.负责组织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方面的建议。协调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进行监督指导。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协调指导涉农企业服务、减轻农民负担、推进农民增收、农村金融工作。指导撤村相关工作。指导农民承包地相关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本区乡村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本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负责统筹协调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落实种植业行业发展政策措施。负责种植业设施管理、耕地质量管理、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投资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组织拟定财政支农资金计划安排,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指导农业节水工作。负责肥料、农药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制定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推进质量安全追溯、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和农业标准化工作。协助开展重大活动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配合开展重大植物疫情应急管理和农业抗灾救灾工作。落实农业机械化相关政策措施,指导开展农机技术推广应用、农机安全监理、种植业行业安全、秸秆综合利用、种业监督管理和农业技术推广工作。推进农业生产信息化建设。承担农业统计工作。协助开展农产品市场供应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农产品流通、农业品牌建设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

6.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提出本区美丽乡村建设规划、年度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等工作。协调推进村镇建设。参与编制、修订村镇建设规划。指导农村地区基础设施长效管护工作。落实宅基地改革相关政策,组织起草本区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相关政策,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相关改革工作。指导协调城乡一体化工作。

7.协调推动本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农村社会保障和农村地区教育、科技、体育、卫生等工作。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指导和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领域事业发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人民内部矛盾排查、调处。负责人民来信来访办理工作,负责本行业12345热线举报的受理、派发、督办、反馈工作。负责指导农村地区开展清洁能源取暖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年度或阶段性重点工作方案制定、协调督促、统计汇总、信息报送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落实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措施,牵头本单位相关内设机构,在本领域内,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

8.负责畜禽、水产养殖、检疫、屠宰、饲料、生鲜乳、动物诊疗、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行业管理工作。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指导渔业水域资源保护与管理工作。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的管理工作。承担农业行政许可等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9.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行政编制105人,实际95人;事业编制101人,实际81人;工勤编制2人,实际2人。离退休人员274人,其中:退休274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围绕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丰台功能定位,持续完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为抓手,推动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二是深化农村改革。全力落实区委推进高质量城市化进程相关文件要求,积极研究配套政策,强化指导服务。深化“三管三平台三合作”,强化农村“三资”监督指导。分步实施、稳妥推进整建制农转非工作,做好政策研究、路径分析、资金保障、数据更新等关键性工作。三是推进产业兴旺。把产业振兴作为重中之重和切入点,开展乡村振兴领域重大项目规划谋划,逐步建立产业发展项目库,多点位探索集体经济“组团”发展新模式。四是打造生态文明。聚焦粮食安全,持续加强耕地的保护利用,2025年将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1352亩,打造魏各庄村、菜户营佃起农业园等更多智慧农业应用场景。持续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办好2025年第三十二届北京种业大会丰台分会。做好“土特产”文章,拓展农业发展路径。五是建强基层组织。开展河东3个乡级、14个已撤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换届工作。协助区委组织部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相关工作。深化落实“科技副村长”“金融副村长”“法治副村长”等工作机制,为乡村振兴持续赋能。推进村干部资格联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四议一审两公开”等各项制度落实。六是凝聚文化振兴合力。持续推进创新农村移风易俗,在高质量举办农民丰收节、农民艺术节等传统活动基础上,进一步融入区域农业生产、休闲旅游、非遗文化等元素,联合相关部门、涉农街镇,村,推出更多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文化宣传活动。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8623.162311万元,202411039.923296万元增加7583.239015万元,增68.69%,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部分跨部门项目暂未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项目资金下达到我局年初预算;二是根据市级工作安排,新增一次性项目资金。因此2025年收入预算增加。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8313.254567元,比202410269.676696万元增加8043.57787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09.907744万元,比2024770.247600万元减少460.339856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支出预算18623.162311万元,202411039.923296万元增加7583.239015万元,增长68.69%,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部分跨部门项目暂未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项目资金下达到我局年初预算;二是根据市级工作安排,新增一次性项目资金。因此2025年支出预算增加

(一)基本支出预算6503.287604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4.92%,20246836.031766万元减少332.744162万元,减少4.87%。

(二)项目支出预算12119.874707万元,比20244203.891529万元减少7915.983178万元,增长188.3%,主要原因:一是2025年部分跨部门项目暂未落实到具体执行单位项目资金下达到我局年初预算;二是根据市级工作安排,新增一次性项目资金。因此2025年支出预算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丰台区2025年美丽乡村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资金项目、产业综合发展资金、2025年村级公益事业补助、丰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2025、2025年新型农民培养经费、2025品种展示基地运行经费、2025年农业设施电力提升项目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760000万元,与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类支出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单位无此类支出计划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3.76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3.760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1.20000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6.50000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850000万元,其他2.210000万元2024年持平,主要原因:无变化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65.9324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70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46.38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082480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405.057180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7.521949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56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56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809.966963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共有车辆12台,共计197.81493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2台(套)共计328.411072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政府预算体系: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共同组成。四本预算保持完整、独立并相衔接,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农业农村局(汇总)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