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保局及二级单位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日期:2025-02-12 10:00    来源: 区人保局

字体: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单位)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预算单位共计5家,包括:行政单位1家,为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内设机构15个,具体为办公室、法制科、就业促进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人力资源开发科、事业单位调配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科、劳动关系科、职工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信访办公室、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家,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丰台区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事业单位2家,具体为北京市丰台区人事考试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改革及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和相关问题的调查研究。

3.负责拟订本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依法管理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协助开展本区《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审核、报批。

4.负责本区城乡劳动力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拟订并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落实就业援助制度,拟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措施,保持就业形势稳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认定工作,建立统筹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体系;负责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技能人才的培养和激励政策。

5.负责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养老、失业、工伤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及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保持社会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6.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本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的综合管理;负责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继续教育的综合管理;负责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负责本区博士后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负责积分落户申报工作。

7.负责本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的综合管理及科级以下退休、退职人员的管理服务。

8.会同相关部门落实本区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9.负责落实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建立劳动关系;负责本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有关案件。

10.承担本区人力资源市场的安全监管职责;对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名义举行的招聘、录用等活动承担安全主体责任。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做好社会保障卡的发放、运用和管理工作,区医保局做好社会保障卡在医疗保障方面的使用管理规范工作。两部门应当建立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和政策衔接等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行政编制62人,实际57人;参公事业编制31人,实际30人;事业编制34人,实际32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07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0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1.全力促进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

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着力破解结构性矛盾,持续推进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守牢就业基本盘;持续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以就业培训计划为抓手,加强基层就业工作培训指导,形成就业工作合力,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深入挖掘“2+4+6”产业就业岗位,培育就业潜能和促进就业动能,助力更高质量充分就业;围绕重点区域和特色产业,拓展零工市场体系,完善就业服务链条,打造“小微就业生态圈”,不断健全“家门口”就业服务体系,助力群众就地就近就业;推动人力资源产业发展,在南中轴、丽泽金融商务区挂牌人力资源产业园分园,以产业促就业;强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等新政策宣传解读,稳妥渡过政策过渡期;结合整建制转居,稳妥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参保;深化拓展“求职能力实训营”青年就业服务品牌,做实做细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全面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2.全力做好社保经办服务工作

着眼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持续优化流程,提升经办服务水平;持续稳妥推进延迟退休政策改革落地实施,加快“社银一体化”推广速度,培育更多银行网点,加速构建“15分钟社保服务圈”,积极对接三个试点区工作进展情况,细化社保卡三代卡换发准备,按时间表推进换发工作。加大社保基金监管力度,聚焦跨省重复领取待遇、死亡冒领等高风险事项,建立关注名单数据库,探索研究风险数据深层管理体系,依托“北京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风控系统”开展内控监督检查,建立审计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开展社会基金定期核查。

3.全面提升人才服务质效

发挥政策标准和人才引进各项指标的导向作用,实施“清单式”精准引才,优化引才结构,助力我区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带动我区人才质量稳步提升;大力引进北京市重点支持的航空航天、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高端仪器设备等7个重点领域人才和丰台区“2+4+6”现代化产业体系人才,重点支持独角兽、专精特新小巨人、链长单位、合作伙伴等企业人才落户丰台;突出高技能人才引领作用,统筹企业、院校、培训机构资源,以“长期、有效”为着眼点,加大技能人才培育,持续打造一支符合丰台发展要求的有素质、有规模的技能人才队伍稳步推进花艺专业副高级、中级职称和工程系列各专业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供支持支撑

4.全面提升为民执法水平

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基层治理法治化建设,持续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对用工单位和劳动者进行正面引导,提升稳慎监管和柔性执法水平,进一步维护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推进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和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增强风险矛盾化解能力和快处水平;细化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风险+信用”评估工作,加强根治欠薪工作调度、督导、考核、推进力度,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深入排查欠薪风险隐患,强化部门协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升各渠道欠薪线索处置质效,确保欠薪线索案件及时动态清零。全力开展仲裁案件调处和结案工作,推进快裁速审,以平安建设考核为抓手,加强对各级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力度,推进源头治理。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3,558.358715万元,比2024年13,618.996233万元减少60.637518万元,减少0.4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减少,基本支出收入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3,313.828686万元,比2024年12,604.05026万元增加709.77842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244.530029万元,比2024年1,014.945973万元减少770.415944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支出预算13,558.358715万元,比2024年13,618.996233万元减少60.637518万元,减少0.4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预算4,401.861386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2.47%,比2024年5,865.18911万元减少1,463.327724万元,减少24.95%,主要原因机构改革导致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9,156.497329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7.53%比2024年7,753.807123万元增加1,402.690206万元,增长18.09%,增加原因主要是政策性资金增加。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5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2025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中央)、2025年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5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025年创业补贴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5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2024年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36.96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25.5484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2,877.223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51.433705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8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28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8,911.9673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18.0423万元,支出1,318.0423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无。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移动版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101060001 京ICP备200137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60030号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