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

日期:2025-02-12 10:00    来源: 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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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局牌子。职能主要为:1负责本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2负责本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3负责组织和指导本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4负责本区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承担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的反垄断执法工作。5负责监督管理本区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北京市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6负责本区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统一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7负责本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地方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8负责本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执行情况。9负责本区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药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10负责本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本区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12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标准化工作。制定标准化工作规划、计划,组织制定、实施地方标准,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评估。13负责统一管理本区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14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授权,依法组织对本区认证活动实施监督。15负责本区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16负责本区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及具备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单位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工作。负责监督实施经营环节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分类管理制度。负责实施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质量监督。组织指导并监督经营企业配合实施问题药品和医疗器械产品的召回工作。组织协调对药品经营、使用环节和医疗器械经营环节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验,负责医药物资储备管理相关工作;汇同相关部门制定丰台区医药物资储备管理措施;负责应急医药物资调用协调工作。17负责组织指导实施本区商标专利执法工作。制定并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制定商标专利执法的检验、鉴定和其他相关标准,建立机制,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18负责统筹数字化市场监管建设相关工作,研究拟定丰台区数字化市场监管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有关工作落实。拟订本区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组织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19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20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纪律检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21负责统筹市场监管领域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拟订市场监管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审批项目的统筹、协调、整合等工作;负责统筹市场监管领域服务经济建设相关工作。22负责拟订本区企业信用建设与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承担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子系统相关业务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企业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负责统筹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建设相关工作,研究拟订市场监管领域综合监管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有关工作落实。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3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法制科、执法协作科、登记注册科、市场监督管理一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建工作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广告监督管理科、数字化市场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公平竞争科(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监督管理科(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科)、食品药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市场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服务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应急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药械市场监督管理科、药品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管理科、商标监督管理科、营商环境科、宣传科、科技与财务科(审计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党建办公室)、机关纪委(纪律检查科)。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管局共有30个派出机构,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丰台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村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太平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里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青塔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卢沟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五里店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看丹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玉泉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花乡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宛平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苑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红门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罗园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马家堡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右安门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铁匠营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方庄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寿寺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石榴庄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义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高地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辛店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岗街道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王佐镇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园区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丽泽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西站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发地所、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北宫镇所。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1个直属机构,是丰台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共有7个事业单位,分别是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消费者协会、北京市丰台区私营个体经济指导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计量检测所、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安全监控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行政编制591人,实际501人;事业编制221人,实际206人;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461,其中:离休2人,退休45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紧密结合。通过组织专题研讨班、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市场监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行。强化廉政建设,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法规作为学习重点,定期组织学习研讨与知识测试,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做到防微杜渐。同时,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聚焦行政审批、执法办案、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制定防控措施,规范权力运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继续深化提升许可审批事项的服务质量,探索推广远程核查等举措事项,提高市场主体登记注册效率。发挥区市场局一线服务企业的优势,积极落实“一站一网”“一卡三包四清单”,全面开展专业干部帮办代办。围绕“非现场监管”“扫码检查”等重点工作,细化非现场检查标准措施,减少扰企行为,推动实现监管“无事不扰、无处不在”。加强政策研究,积极参与构建全市统一的招商引资信息平台,推动新设企业主体增速位居前列,与外商投资重点省市区建立联系,商议简化登记材料,为外资企业发展提供持续便利,吸引更多优质企业落户本地。落实柔性执法机制,持续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清单,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聚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保险机构以及企业对接,全方位做好丰台区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持续增长。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加大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丰台分中心建设力度。完善分中心基础设施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增加知识产权运营、导航、预警等增值服务,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知识产权服务,推动创新成果落地生根。多渠道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影响力。充分利用“丰台市场监管”公众号、“知产e客厅”等新媒体平台,定期推送知识产权相关业务培训视频,提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影响力。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工作站的前沿作用,提高工作站人员服务水平,拓展公共服务职能进楼宇、进企业,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31537.645085万元,比202433885.077003万元减少2347.431918万元,减少6.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更加精准的进行测算,使预算数据更加符合实际使用情况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1537.645085万元,比202433885.077003万元减少2347.431918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支出预算31537.645085万元,比202433885.077003万元减少2347.431918万元,减少6.9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更加精准的进行测算,使预算数据更加符合实际使用情况

(一)基本支出预算26578.878862元,占总支出预算84.28%,比202428922.124891万元减少2343.246029万元,减少8.1%,原因是人员经费更加精准的进行测算,使预算数据更加符合实际使用情况

(二)项目支出预算4958.766223万元,比20244962.952112万元减少4.185889万元,减少0.08%,减少原因为优化调整了一些项目支出。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5年房屋场所租赁类项目、2025年信息系统运维类项目、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2025年设备购置类项目、2025年物业管理费、北京市市场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集中带量采购、2025年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经费、2025年业务聘用辅助人员经费、2025年市场监管业务咨询服务、2025年食品抽样检测服务、2025年产品质量监测检验服务项目、2025年药品使用环节质量安全专项、2025年医疗器械生产、使用环节抽检服务、2025年流通领域药械抽检服务、2025年化妆品区级抽检服务、2025年优化营商环境经费、2025年打击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经费、2025年智能客服热线服务、2025年免费刻章经费、2025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专职安全员工资及管理经费、2025年离退休党支部中担任书记、副书记、委员的离退休党员工作补贴、2025年党群服务中心(站)运行费、2025年商务楼宇党群服务中心(站)办公用房租赁费、2025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经费、2025年社区工作者体检经费、2025年计量检测业务专项经费、2025年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专项经费、2025年食品药品监控检验专业经费、能源计量审查技术评审服务、2025年社区工作者继续教育经费、2025年两新党组织书记、党务工作者岗位补贴、2025年新建两新党组织连续2年启动经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8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52.72万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预算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52.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52.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64.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35万元,公务用车保险34.56万元,其他18.36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900.3894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9.38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11.002015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3315.58049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家行政单位以及7家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69.860861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4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34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958.766223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称电梯检验,收费依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费标准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收入预计1117万元。锅炉检验,收费依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费标准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收入预计115万元压力容器检验,收费依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费标准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收入预计20万元。起重机械检验,收费依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费标准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收入预计11万元。压力管道检验,收费依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费标准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收入预计3万元。场(厂)内机动车辆检验,收费依据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执收主体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费部门北京市丰台区特种设备检测所,收费标准京质监综发2005285号、京发改20051005号、京财综2017569号,收入预计3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预算。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84台,共计929.155432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共计139.6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我单位本次公开范围仅包含丰台区财政资金安排的预算收支情况

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一般性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根据下级政府在组织财政收入能力、必要支出需求、各地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差异等因素,按照基本标准和计算方法测算,将其无偿转作下级政府收入来源,并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转移支付。

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用于办理特定事项的转移支付。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财政投资评审:指财政部门为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运用技术手段对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结)算进行评价审查和专项检查的行为。财政投资评审是财政部门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重要环节和手段。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场(厂)内机动车辆: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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