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新村街道办事处(简称新村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依据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党委、政府授权,代表区委、区政府对辖区党的建设、公共服务、城市管理、社会治理等行使综合管理职能,全面负责辖区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工作的统筹协调。主要职责包括:
1、组织实施辖区与居(村)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工作,落实卫生健康、养老助残、社会救助、住房保障、就业创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和法律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2、组织实施辖区环境保护、秩序治理、街区更新、物业管理监督、应急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辖区良好发展环境。
3、组织实施辖区平安建设工作,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4、组织动员辖区单位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统筹辖区资源,实现共建共治共享。
5、推进社区(村)发展建设,指导居(村)民委员会工作,支持和促进居(村)民依法自治,完善社区(村)服务功能,提升社区(村)治理水平。
6、做好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
7、法律、法规、规章及市、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决定、命令规定的其他职责。
办事处内设综合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城乡管理办公室、社区建设办公室、民生保障办公室6个办公室。
办事处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个,分别为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市民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党群活动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市民诉求处置中心(北京市丰台区新村街道综治中心)。
(二)人员构成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新村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57人,政法专项编制5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33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行政编制1人,工勤编制3人,实际行政编制55人,政法专项编制4人,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9人,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专项行政编制1人,工勤编制3人;
事业编制56人,优秀社区工作者周转事业编制8人,实际事业编制52人,优秀社区工作者周转事业编制4人;社区工作者274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09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9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提升服务意识,压实主体责任,加强主动治理和“未诉先办”力度。二是细化垃圾分类考核方式,强化垃圾分类意识,加大垃圾分类宣传力度。三是加强日常巡查与重点区域管理,建立反馈与改进机制。四是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继续推动站城一体化建设。五是进一步加强天坛智能医工产业园招商引资力度,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15305.94万元,比2024年16175.4万元减少869.46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305.94万元,比2024年16175.4万元减少869.46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与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0.4万元,比2024年0万元增加0.4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支出预算15305.94万元,比2024年16175.4万元减少869.46万元,下降5.38%,主要原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预算10582.48万元,占总支出预算69.14%,比2024年10315.77万元增加266.71万元,增长2.59%。
(二)项目支出预算4723.45万元,比2024年5859.62万元减少1136.17万元,下降19.39%,减少原因为财政拨款收入减少。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2025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2025年城乡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经费、2025城市下沉协管员经费等。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新村街道办事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4个所属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2.34万元,与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4万元持平。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预算数0万元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2.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1.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20万元,其他0.14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新村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4.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4.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年新村街道办事处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729.74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新村街道办事处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2.73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新村街道办事处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81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81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723.45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5年新村街道办事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47万元,支出15.47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1台,共计8.46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八)其他事项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预算:指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国家年度集中性财政收支计划。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地方各级预算一般不列赤字。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新村街道办事处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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