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日期:2025-02-12 10:00    来源: 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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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二、收入预算说明

三、支出预算说明

四、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说明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说明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八)其他事项说明

六、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项目支出表

五、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六、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十一、财政拨款(含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财政拨款明细表

十三、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牌子。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内设科室12个,分别为:办公室、重大项目科、规划建设科、综合审批科、建筑节能管理科、建筑行业管理科、征收管理科、征收监督科、安全生产科(环境保护科)、法制科、财务审计科、执法科。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本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并提出相应措施。

2.研究拟订本区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年度计划;负责保障性住房和其他政策类住房的建设协调工作;负责棚户区及危旧房改造项目的协调、管理工作。

3.负责本区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和工程施工许可。

4.负责本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推动建筑行业发展工作,负责本区权限范围内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和监督管理。

5.负责本区权限范围内建设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扬尘控制的监督检查;参与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6.负责指导本区村镇建筑工程建设工作。负责村镇建筑工程建设的技术服务;组织指导农村危房改造、抗震节能农宅建设工作。

7.负责促进本区建筑节能工作,负责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发展及管理工作。

8.负责本区房地产开发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区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

9.负责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计划、协调工作,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重大项目建设情况,在职责权限范围内为中央市属在区单位及重点建设项目提供协调和服务工作。

10.负责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拆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本区征收拆迁工作中的综合性问题。

11.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行政编制56人,实际52人;事业编制0人,实际0人;聘用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15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5人。

(三)本预算年度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加强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协调保障力度。围绕2025年初丰台区启动的重大项目,加大建设协调力度,服务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二是统筹城乡融合发展。有序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实施工作,继续推动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实施成果项目落地。继续重点关注项目搬迁签约及净地、安置房建设及土地入市工作。协助推进各项手续办理工作,持续加快推动在途项目清理工作。

三是加强行业管理。坚决整治各类安全隐患,做好辖区内限额以下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服务,着力提升安全教育质量及效果,强化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保障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四是优化营商环境。在施工许可、竣工验收、企业资质办理等全流程为企业提供优质审批和服务。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收入预算67,955.57万元,比20244,796.76万元增加63,158.81万元,增长1316.7%,主要原因是增加上年结转资金收入34,850万元,因机构改革人员转隶减少基本经费收入509.44万元,增加地铁1号线支线(丰台段)市级征拆补助资金等项目经费收入28,818.25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32,955.57万元,比20244,646.76万元增加28,308.81万元;本年其他资金收入0万元,2024年持平;上年结转结余资金35,000万元,比2024150万元增加34,8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支出预算67,955.57万元,比20244,796.76万元增加63,158.81万元,增长1316.7%,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中村改造奖补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收入35,000万元,增加地铁1号线支线(丰台段)市级征拆补助资金28,038万元等。

(一)基本支出预算2,055.21万元,占总支出预算3.02%,比20242,564.65万元减少509.44万元,减少19.8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撤销原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减少,因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二)项目支出预算65,900.35万元,比20242,232.11万元增加63,668.24万元,增长2852.3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城中村改造奖补资金上年结转资金收入35,000万元,增加地铁1号线支线(丰台段)市级征拆补助资金28,038万元,增加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中村部分)1,024万元,调整办公用房租金、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款等项目资金合计减少393.76万元。部门预算项目主要为城中村改造奖补资金、2025年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护项目、丰台区住建委档案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维护项目、2025年办公设备购置费项目、2025年互联网业务、2025年办公用房租金、2025年机构运转经费、2025年中央财政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城中村改造部分)、地铁1号线支线(丰台段)市级征拆补助资金、2025年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专职安全员工资及管理经费、2025年重点项目工作推进经费、2025年丰台区建设工程监管平台大屏显示系统运维费、2025年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返退款项目、2025年预拌混凝土生产质量技术服务费项目、2025年行政诉讼复议案件费、2025年物业管理服务、2025年保障性住房设计方案评审专家咨询服务费、2025年保安服务经费、2025年应急抢险能力建设工作经费项目、2025年热线运行保障项目、2025年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技术服务费项目和2025年法律顾问服务费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四)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1个所属单位。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增加或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与2024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预算数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其他0万元,与2024年持平。

五、其他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3.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2.76万元。

(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说明

2025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1,566.93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1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6.20万元。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5年,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占2025年全部预算项目22个的100%。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30,900.35万元,占本部门2025年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注:不含基本支出)

(五)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重点行政事业性收费。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5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4年底,本部门(包括各下属单位)共有车辆0台,共计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共计0万元。

其他事项说明

本部门2025年度无其他事项说明。

名词解释

政府性基金预算: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部门预算:指与财政部门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的需要编制的本部门年度收支计划。部门预算的实施,严格了预算管理,增加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是防止腐败的重要手段和预防措施之一。

国库集中收付:指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在支付行为发生时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以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的现代国库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报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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