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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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财政局

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一)严密组织主动公开各项工作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在局内形成“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办公室组织保障、各科室积极配合”的良好工作氛围。严格信息起草、审核、筛选、审校、保密审查、领导审批等各环节流程管理,填写《区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审批表》。2024年我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222条。

2.认真做好2024年政务公开全清单更新工作组织全局所有科室对照各自职责,对原有《丰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全清单》所涉事项职责进行核查,及时提出变更需求,汇总更新了《丰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全清单(2024)》,并按主动公开要求提取了《丰台区财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2024)》。

3.认真组织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包括:政府预算、调整预算公开。分别按照区十七届人代会、常委会的批准,2024年1月25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2024年度政府预算报告、预算草案2024年8月9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第一次调整预算调整预算报告、调整预算表2024年10月12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第二次调整预算调整预算报告、调整预算表。政府决算公开。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24年8月9日在区政府网站上公开2023年度政府决算报告、决算草案、三公经费安排说明、转移支付安排说明、绩效管理情况说明部门预算公开。2024年1月19日完成部门预算批复,组织全区295家预算公开部门(单位),于1月31日在区政府网站及单位门户网站统一公开部门年度预算情况,实现除法定涉密信息及涉密部门外,使用财政资金的区级部门及其下属二级单位均向社会进行公开。部门决算公开。组织全区312家除法定涉密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其下属二级单位,于2024年8月26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单位门户网站公开2023年部门(单位)决算情况,公开部门决算报表、部门决算说明、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以及部门绩效评价情况等

4.及时公开财政资金直达基层使用情况。包括教育、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保障性住房、特殊对象救助补助、灾后重建及提升防灾减灾能力等民生领域精准投放,重点民生支出等资金使用情况。

5.持续推进执信息公开。按期公开我局年度财会监督工作计划、季度执法检查计划和检查结果等信息。响应代理记账申请,加快审批力度,及时通过“政务公开——财政信息”栏目发布代理记账审批结果。2024年,审批代理记账事项并公开审批结果73条。全时关注市级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变化,及时更新《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北京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北京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二)依法做好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对法规的学习应用,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证指南中要素齐全。加强对局政务邮箱维护电话、传真等系统维护,做好当面申请引导,满足线上、线下的多重申请需求。认真办理依申请件,按时按规保质答复申请人。2024年,我局共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

(三)按规定做好政策发布工作。按照政策解读与发布同步的要求发布《丰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丰台区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改革措施的通知》,同时发布“关于《丰台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落实丰台区代理记账机构行政许可改革措施的通知》的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1

0

2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1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1

0

1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1

0

2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存在不足:一是在提升优化完善公开内容形式,提高规范性可读性,便于公众理解监督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主动宣传财政政策的意识还需加强。

改进方向:一是细化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细化部门预算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项目绩效等信息公开,方便社会公众监督二是加强信息工作培训,提高信息撰写水平,提升财政政策宣传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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