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分局工作职责,在我委官方网站及区政府官网显著位置公开包括:征收土地预公告7个、征地补偿安置公告6个、土地征收公告6个、占地预公告2个、占地补偿安置公告3个、占地公告3个。街区控规草案公示12,涉及地区包括:右安门地区、玉泉营地区、王佐新质产业园、丰台科技园东区、卢沟桥街道、槐新组团地区、航天三院地区、太平桥地区、新发地、羊坊葆台地区、青塔六里桥地区、西罗园马家堡地区。街区控规草案采信公示3,涉及地区包括:东铁营地区、丰台街道地区、航天三院地区。街区控规的批复后公示1,涉及地区:丰台区长辛店老镇FT00-4011街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批前公示共25次,包括:张仪村东七路道路工程、卢沟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建项目、丰台区长辛店镇张郭庄村A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配套道路工程(长辛店北十八路)、张仪村东三路北段道路工程、丰台区郭庄子新村南区住宅及配套项目等。市政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王佐站~云岗站区间盾构井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青龙湖东站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出入段线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园博园西门站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张郭庄站(一期)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西二区站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轨道交通1号线支线工程后吕村站(一期)临时用地)。关于对《丰台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对《丰台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公开征集意见的反馈、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关于印发《丰台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字解读】北京市丰台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等文件。

关于我局执行公开有关情况。本年度我局公开的行政处罚决定共计25件,均按照《北京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等要求,在信用中国平台及时、规范、集中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78.8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61

68

0

0

0

0

92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

2

0

0

0

0

3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6

49

0

0

0

0

64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4

0

0

0

0

0

4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2

5

0

0

0

0

37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0

14

0

0

0

0

20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1

0

0

0

0

6

3.其他

8

0

0

0

0

0

8

(七)总计

842

69

0

0

0

0

9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9

1

0

0

0

0

5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8

0

1

3

12

5

0

0

2

7

6

0

0

0

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结我分局2024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2024信息公开申请具有申请量数大、内容多、情况复杂的特点,信息公开工作压力较大。存在问题:一是规划自然资源政策法规的宣传有待进一步扩大。考虑到我局很多事项带有很强的专业性,申请人很难准确表述,给相关政府信息申请造成不便。二是依申请公开向主动公开的转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以上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分局将重点加强以下工作:在办理依申请公开件,加强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工作中加强责任心,求细求实、及时高效,减少工作失误,降低败诉风险。对信息公开申请中比较敏感、疑难的问题,及时与申请人及相关业务科室联系,答复有据,确保及时有效答复申请人。

在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充分利用我委及区政府网站平台,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大学习和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层面。二是确保网站信息发布质量,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谁出问题谁负责”的要求,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全力做好政务网站内容保障。是加大数据分析,统计高频相同政府信息申请情况,积极与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沟通,力争将条件成熟的依申请事项纳入主动公开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我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进行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工作。其中共计收费55190.00元,涉及收费的申请件共32件。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政府网站上下载。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ghzrzyw.beijing.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政府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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