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丰台统计信息网”(www.ft.bjstats.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程庄路67号丰台区统计局303房间;邮编:100166;电话:010-63629587;电子邮箱:ftbgs@bjstats.gov.cn)。
一、概 述
2016年,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以下简称丰台局队)按照丰台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统计局调查总队(以下简称市局总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法定义务,按照《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按时公开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区级专项规划、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积极进行政策解读,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同时强化内部宣传培训,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具体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管理逐步健全
丰台局队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机制。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牵头协调,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对照全区和市局总队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要点,制定了《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并将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了年度折子工程。明确部门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等日常工作,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更新维护工作及依申请子系统报送工作,做到领导分管、机构负责、专人承办、定期督查,切实保障了丰台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制度保障日趋强化
按照《条例》和《规定》,结合区政府和市局总队信息公开办的相关要求,重新梳理整合了局队原有制度,全面修订了《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管理办法》等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13项工作制度,编印成册,形成了全面系统、流程规范的《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印发各部门执行。完善了预先审查机制,制定《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各渠道对外公开信息均按照制度要求,进行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加强对外发布信息保密审核,完善公开审批流程;按时对外公开统计数据、统计图表和统计信息,一律按照信息公开流程进行对外公开,未通过OA流程审核的政府信息一律不得对外公开。
(三)公开渠道不断拓宽
2016年丰台局队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积极探索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的信息公开工作模式,进一步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及时进行数据发布和法律解读;利用丰台统计微信和专业科室微信群及时发布统计培训通知、企业指导计划、统计政策解读,构建多角度信息公开渠道;借助统计开放日、丰台有线电视、户外广告栏、户外横幅等载体,增强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和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传播效果。
1.丰台统计信息网公开。丰台统计信息网作为丰台局队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其中政务动态、部门动态、党建动态等栏目实时更新,其他相对固定的机构职能、法律制度等专栏,均在15个工作日内发布更新。
2.各类统计产品公开。以短平快形式编发统计报告、简析等分析258篇,发布《统计报告》149期,编制《丰台经济统计》、《月度经济分析手册》等多种统计服务产品,满足多方需求。
3.《丰台报》信息公开。定期发布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2016年在《丰台报》“数说丰台”栏目发表分析44篇。
4.“丰台统计”官方微信。2016年全年,“丰台统计”官方微信平台共发布35期,93条图文信息。目前,关注“丰台统计”官方微信平台的用户人数已经达到948人。
5.举办统计开放日。2016年10月,局队以农业普查宣传为重点,举办主题为“农业普查,福到农家”的第四届丰台区政府统计开放日活动,在宣传重点工作同时强化了公众对普查的认识,提升了支持配合意识。
(四)培训形式贴近需求
2016年丰台局队强化干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全年开展了3次不同范围的工作培训。邀请局队法律顾问在中层干部和信息员范围内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讲培训,对2016年新入职人员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使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了解,充分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最大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积极参加市统计系统、区政府组织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2016年全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了市局总队和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丰台局队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按照统计部门职能及重点任务,结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数据情况,拟定全年经济数据、经济信息、统计图表的发布计划,明确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发布时间节点,按月度、季度定期公开各项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按照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相关部门人员落实部门职责,按时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区诚信统计单位实施方案及评选结果、部门预算决算等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设立一岗双人双责,确保重点领域政府信息能够按时公开发布,同时加强拟公开信息校对、保密审核等中间环节,确保公开信息准确无误。
2016年,“丰台统计信息网”发布各类信息1014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信息320条;编印各类统计产品公开信息374篇,丰台报刊登公开信息44篇,微信平台公开信息93条,与区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北京市丰台区“十三五”时期统计法治规划》,举办了第四届丰台区政府统计开放日。
三、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咨询情况
2016年,丰台局队以全区依申请工作专项检查为契机,全面自查并规范了内部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流程和细节,进一步明确分工,落实工作职责,从受理登记、打印申请表、填写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表、出具登记回执、信息公开告知书等步骤规范执行,相关科室提供数据经主管领导审批签字方可答复。局队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明确咨询接待部门、接待流程、责任人员及文明用语,主动公开咨询电话和办公地址,并在局队内部增设公共查阅室和资料索取点,便于公众进一步知晓政府信息。
2016年,丰台局队共受理依申请公开2项,局队法律顾问全程参与依申请公开处理工作,对受理程序、出具答复、诉讼风险等方面提出了专业的法律意见。根据法律顾问意见,结合统计部门政务工作的实际情况,分别对两件申请做出申请信息不存在和申请信息不予公开的答复。做出答复后,及时与申请人电话沟通,进行解释说明,申请人接受答复,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相关收费。
2016年,丰台局队全年共接待各类咨询314次,其中电话咨询217次,来函咨询82次,来访咨询9次,网站咨询6次。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2016年全年,丰台局队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丰台局队严格按照市局、区政府的统一要求和部署,认真进行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社会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仍存在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方面。如各企事业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对统计信息需求的不断增强,促使我们需要进一步细化统计信息,提高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度;由于内部岗位调整,兼职工作人员变化,培训还不到位,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还需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公开内容中统计特色还需进一步强化等。
2017年,丰台局队将从以下几方面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理顺信息公开各部分、各环节间的关系,实现统筹兼顾、衔接流畅,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对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清单,梳理公开内容,及时进行公开;不断拓宽政府新公开渠道,在加强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基础上,推进局队微信公众号、微博平台等建设,利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培训力度,将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全局年度培训计划,建立经常性学习培训机制,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全覆盖,切实提高专业工作水准。
北京市丰台区统计局调查队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