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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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为进一步实现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透明化、规范化,我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丰台区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

  1.主动公开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围绕本单位三定职责,修订完善《丰台区人防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清单》将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面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全年在内容管理平台发布各类工作信息588条。

  2.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畅通政务信息申请渠道,2021年,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件,均按时完结,未产生相关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办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完善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综合科进行保密性和规范性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上网公布。依申请公开信息额外由主要领导审批,方可答复申请人。所有公开信息均留存纸质文档备案,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把丰台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动态类的栏目每2周至少更新一次,非动态类栏目半年内更新一次。积极利用丰台人防平安卫士微博、北京丰台人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宣传,全年共发布微博754微信95条。

5.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积极参加区里组织的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成立信息写作小组,定期在单位内开展公文及信息写作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6.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利用“信用中国(北京)双公示数据上报系统”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上报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等信息。重点做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每季度通过区政府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网及时向社会主动公开执法检查结果,以及下一季度的执法检查计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7.0088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0

0

0

0

11

2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0

0

0

0

8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3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0

0

0

11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但也存在一些需要改进和完善的地方:一是主动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信息内容深度、广度不够;二是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中,答复用语不够规范。

2022年将从以下个方面改进: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力度,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与群众的解释沟通能力;二是做好信息写作小组公文及信息写作培训工作,挖掘日常工作中的信息点,提高信息的时效性和内容质量;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内容科长负责制,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作和沟通,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全文包括2021年丰台区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综合科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16区10号楼;邮编:100070;电话:57900600、57900666;电子邮箱:ftmfjbgs@163.com。)

  丰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www.bjft.gov.cn/ftq/index.shtml,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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