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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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丰台区信访办公室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年度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丰台区信访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中下载,下载网址如下:http://www.beijing.gov.cn/zfxxgk/ftq11GG28/zfxxgknb/ft_yjlist.shtml。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丰台区信访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邮编:100071;联系电话:83656423;电子邮箱:bjsftqxfb@163.com)。
一、 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2015年,我办在丰台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决策部署和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健全组织机构,科学配备人员,合理分工,压实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和发布机制,规范公开程序,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的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发布流程清晰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2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14条,占总数的33.3%;法规文件类信息12条,占总数的28.6%;基层工作类信息11条,占总数的26.2%;机构职能类信息3条,占总数的7.1%;重点领域信息2条,占总数的4.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5年,我办未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未接到有关举报。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5年,我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有所提高,回顾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需要在增加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的基础上不断提升质量,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2016年,我办将继续按照区信息公开办的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克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扎实推进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努力提高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做好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提高政府信息敏感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丰富主动公开信息的内容。
丰台区信访办公室
2016年3月
附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5年度)
统 计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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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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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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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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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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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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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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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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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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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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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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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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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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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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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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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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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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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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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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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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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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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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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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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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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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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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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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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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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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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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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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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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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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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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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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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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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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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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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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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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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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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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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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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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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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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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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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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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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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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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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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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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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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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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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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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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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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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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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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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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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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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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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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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应解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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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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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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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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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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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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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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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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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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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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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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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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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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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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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面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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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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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传真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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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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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网络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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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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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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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办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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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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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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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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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答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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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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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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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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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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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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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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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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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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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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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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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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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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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复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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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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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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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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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诉讼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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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0.0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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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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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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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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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元
|
0.0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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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0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0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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