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太平桥街道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办事处
二○一六年三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区信息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编制。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及改进措施。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丰台”门户网站(http://www.bjft.gov.cn/)下载。由于篇幅所限,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丰台区太平桥街道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小区39号楼太平桥街道办事处;邮编:100073;联系电话:010-63267310;电子邮箱:tpqbgs@126.com)。
This report is prepared according to the requirement of the Decre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of the PRC (hereinafter referred to as Decree) and the Information Openness Office of Municipal (regional) governments.
The test of the report includes the following content: summary, voluntary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upon request and non-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pplication for administrative re-examination and initiated administrative proceedings due to disclosure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and deficiencies of government information openness and measures for improvement.
The data listed in the report is collected from the period starting from January 1 2015 to December 31 2015. The report is available for download from http://www.bjft.gov.cn. For any enquiry to the report, please contact the Executive Office of Fengtai District Taipingqiao Subdistrict Office. (Address: No.39 Taipingqiao Xiaoqu, Fengtai District, Beijing 100073,Tel: 010-63267310 Email: tpqbgs@126.com )
一、概述
为落实《关于做好〈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施行准备工作的通知》(丰政办发〔2014〕38号)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及时、准确的原则,切实推进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我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平台机制建设,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的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建设等方面,加强了组织管理、统筹协调,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健全组织机构
街道主要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十分重视,针对今年信息公开工作、网站内容建设列入区政府绩效工作的实际,街道一是进一步完善了组织机构建设,调整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办公室,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各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小组成员,负责分管领域信息的申请公开。二是年初结合工作实际,街道制定了2015年信息公开年度工作目标及实施方案,明确了重点职责和任务分工。多次召开专题会、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等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要求部署,对《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进行集中学习,按照市、区相关要求和规定,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明确机构设置,对人员经费切实配置到位,确保市、区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和考核办法,完善街道信息公开的原则、内容形式、组织领导、责任追究。按照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原则,每日对各科室公开信息进行审核发布,每周筛选优秀信息进行汇总上报,每月对信息报送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公示排名,并与年终信息化工作评比挂钩,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畅通公开渠道,促进机制健全
街道积极搭建信息公开工作平台,及时准确地发布社会广泛关注的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一是加强政府网站的维护更新,及时发布政府重大事项、便民服务等信息。针对今年市、区政府关于政府网站的考核标准,严格按照各项指标,对网站可用性、安全性、内容保密性进行了反复检查,保证网站无死链、运转良好,继续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做到内容信息层层审批、责任到人。不存在虚假内容、不存在失效信息、涉密信息。二是继续完善服务大厅建设,拓展行政服务大厅的服务功能,开辟电子屏幕和信息公开栏,通过社区电子显示屏、社区信息网、通知公告、报刊栏等多渠道多角度公开政务信息。在办事处服务大厅和各社区工作站均设有政务信息宣传栏、政务工作指南、办事指南等供公众取阅,有效地发挥了行政服务大厅在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三是借助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公开渠道建设,转发政府重要公告信息,及时传递社会正能量;建立健全网络舆情收集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对外答复信息一律统一口径,经主要领导把关审核后发布。四是加强督查管理系统、政风在线等在线系统的管理工作,及时反馈群众来信,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及监督落实机制。在保障信息该公开必公开的基础上,坚持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科室负责人、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小组主管领导的三级审查机制。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太平桥街道不断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拓展主动公开渠道,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主动公开工作。
2015年,街道公开信息共计4229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其中,通过街道网站发布3397条信息,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7%;规划计划类信息1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3%;业务动态类信息317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3.5%;组织人事类信息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党务党建类信息6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此外,街道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1823条信息,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公开1893条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一)申请情况
街道明确申请受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专门安排工作人员负责依申请信息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窗口接待咨询0人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口头申请0次,均已现场答复;没有书面申请公开。
(二)答复情况
所有申请全部按期答复。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严格执行《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取费用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等服务。
四、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检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受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
(二)行政诉讼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
(三)举报
全年未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举报。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6年,街道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政府工作的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进一步将便民、利民、为民的各项政策措施公开落实到位,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推进信息公开平台与机制建设“双管齐下”
紧跟当前社会的形势发展需要,街道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充分运用新媒体等技术手段,畅通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渠道。一是拟借助2016年区经信委信息化项目,推动街道级、社区级微信公众平台项目建设,拟打造地区17个一体化公众信息共享客户端,实现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实时举报投诉、了解方针政策的即时互动,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手段。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指导,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提升工作能力、加强督查指导、保障工作落实。三是进一步加强互动交流,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舆情收集回应机制等,在响应公众质疑、澄清不实传言、权威发布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确保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实现“人民有所问,政府有所答”,“人民有所难,政府有所应”,通过畅通与民沟通的渠道,实现政府决策与人民期待的“双赢”。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和执法检查信息公开。不定期发布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风险监测信息,重点公开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重大典型案件查处信息,同步公布已采取的处理措施和进展信息,以及日常监管动态信息;经常性公开科普知识信息,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加强重大政策法规实施前的宣传引导。二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进一步健全数据传输与网络化监控机制,满足公众知情权。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三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力度,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重点推进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加大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力度。四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对征收征用土地、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依法公开。五是推进重点公共企事业单位和公益事宜的监督管理的信息公开,加强抢险救灾、优抚、救济、社会捐助等款物的管理、使用、分配的信息公开。六是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
(三)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把好制度关。进一步规范申请、受理、登记、办理、答复等法定程序,编制流程图,严格规范文书格式,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台帐资料。二是把好受理关。从运作模式、平台搭建等入手,拓展受理渠道,努力打造以当面、传真、信函、电话、网络等全方位、立体式受理窗口,实现咨询、受理、答复“一条龙”。三是把好审核关。按照《条例》有关规定,严把形式审核、实质审核、会商审核三大关,做到依法有据。确保 “一事一申请”,对涉及敏感信息、不适宜公开的事项,严格按照审核标准和程序和法制部门意见,做好答复工作,有效规避后续法律风险。四是把好答复关。按照属于公开范围、不属于公开范围、申请内容不明确、该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信息,进行分类答复并提供参考意见和格式,努力做到准确、严谨、规范。
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29 |
其中: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4229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总数 |
件 |
0 |
其中:1、书面申请数 |
件 |
0 |
2、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3、互联网申请数 |
件 |
0 |
4、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5、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到期已答复总数 |
件 |
0 |
附表三 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登记表
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复议数 |
件 |
0 |
诉讼数 |
件 |
0 |
举报数 |
件 |
0 |
附件:
主办: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北京市丰台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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