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花乡街道办事处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为按要求执行《丰台区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指导要点》的相关规定,花乡街道办事处充分利用区政府官方网站的平台优势,依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职责划分,积极公开了本街道在社区活动进展、财政预算详情、法治建设进展以及行政执法检查等方面的信息。现将2024年工作的实际执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组织领导

花乡街道始终将信息公开作为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增强公众信任度的重要抓手,通过构建高效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机制,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主体,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协调,各业务部门间配合,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

我街道2024年通过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67条。“北京花乡”微信公众平台共发布1145篇文章,稿件类型有图文类、视频类、活动类、长图类等。推进“花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依托就业服务群、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社区村就业专栏等渠道及时推送岗位信息。截至目前,公众号粉丝量4498人,发布篇数96篇,阅读量33981人次,微信公众号可24小时全天候回复。

遵循区财政部门的指导原则,我们积极履行财政透明度义务,及时、准确地公开了财政预算与决算信息根据区司法局的具体要求,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公示了执法检查的相关信息,以便公众监督。此外,积极及时公示低保、特困人员待遇,拓宽救济渠道,确保公众在权益受损时能够迅速找到有效的申诉途径,进一步提升了行政执法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在优化政策咨询服务方面,我们拓宽了政策咨询途径,通过整合12345市民热线资源,为民众搭建起一条畅通无阻的信息获取桥梁。借助花乡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等平台,我们为群众提供了直接面对、即时解答的便捷咨询服务,极大地提升了政策咨询的效率和满意度。

(三)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花乡街道办事处接到信息公开申请10次,其中10件已办结。

(四)政府信息管理

每篇主动公开的信息、公示,我们都严格遵循区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发布审批流程,确保经过单位保密员和主管领导的审核签字后,才正式上传至区政府平台。此外,我们还按照既定要求,每月准时报送相关数据,保证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五)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标准化管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各类平台,确保政务公开全清单得到及时更新。优化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公开渠道,依据政务公开内容及工作动态等类别进行细致划分,旨在最大限度地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便捷性,确保信息流通顺畅无阻;二是依靠“北京花乡”微信公众号,发布线上招聘会信息,及时公布各类用工需求,共召开3次线下招聘会,2次线上招聘会,发布招聘信息12期,涉及岗位3000余个注重互动反馈,通过设立留言咨询功能,及时解答公众疑问,努力打造“北京花乡”微信公众号成为群众信赖的信息平台;三是强化便民服务中心的信息公开与服务透明度便民服务中心作为政府与公众互动的重要窗口,其政务公开功能的完善对于提升政府形象、增强公众信任具有重要意义。在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政务公开专区,集中展示政府信息、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内容,方便公众一站式获取所需信息。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建设,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累计接听咨询电话10199个,现场接待办事群众13391人次,办理业务18979件,其中,网上受理办结243件。

(六)教育培训

2024年花乡街道致力于提升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与技能,积极鼓励每位工作人员为政务公开的发展贡献智慧与创意。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执行,我们强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随机自查机制。对于未能及时响应信息公开任务的情况,采取督促措施,并要求进行必要的整改,以确保工作的时效性和质量。

(七)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透明度、时效性和准确性,花乡街道在过去一年中高度重视监督机制的建立与完善,优化了信息公开的审核流程,实行多级审核制度,确保每一条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鼓励机关工作人员和居民朋友们积极反映信息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促进信息公开活动更加稳健且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不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不够,导致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程序等把握不准,影响了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不够,存在信息更新滞后的情况,一些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信息不能及时发布,导致公众获取的信息不够新鲜、准确,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

二)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分享政府信息公开的成功案例和失败教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讨论和交流,加深对信息公开实践的理解和认识;二是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评估,收集机关工作人员的反馈意见,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流程;三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时效性的认识,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基础,必须时刻关注信息的更新和发布,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到最新、最准确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和总金额以及实际收取的总金额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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