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北京市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需公开内设机构数量和下属单位数量及名称)
北京市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主要职责是:
1、承担园区内垃圾处理及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的规划、立项、招标等组织协调工作;
2、承担基础设施、配套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
3、依据国家或行业标准,对园区内垃圾处理设施运行进行管理。
共包含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即:北京市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内设科室5个,包含办公室、财务科、运行管理科、规划建设科、宣传服务科。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2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6284.04万元,比上年减少8009.79万元,下降14.75%。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220.06万元,比上年增加14087.23万元,增长43.8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220.0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收入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1:收入预算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2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6270.58万元,比上年减少7403.54万元,下降13.79%,其中:基本支出705.4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2%;项目支出45565.0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8.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
(此处插入图表,用上述支出金额制作饼状图,示例如下,无金额类型不必制图)
图2: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情况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6284.04万元,比上年减少8009.79万元,下降14.75%。主要原因:主要为园区运营项目,由于残渣填埋场封场、湿解处理厂暂停运营;北天堂村及永合庄村土地补偿未支付相关资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723.9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教育支出0.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小于0.15%;节能环保支出31.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小于0.07%;城乡社区支出44532.7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9.58%;住房保障支出91.2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0.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79万元,下降79.8%。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2年度决算0.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0.79万元,下降79.8%。主要原因:2022年仅支付事业单位人员培训费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68.16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0.92万元,下降1.33%。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22年度决算0.8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了0.4万元,增长90.9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22年度决算44.88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0.88万元,下降1.92%;“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22年度决算22.44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0.44万元,下降1.92%。
3、“节能环保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31.6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污染防治”(款)2021年度决算31.6万元,与2022年年初预算持平。
4、“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44532.77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9717.7万元,下降17.91%。其中: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2022年度决算549.05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了28.88万元,增长5.55%。主要原因:分类化转人员补缴保险。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2022年度决算451.9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33.91万元,下降6.98%。主要原因:丰台区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专家顾问聘请费30万元,由于未聘请相关专家,故未支付;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外电源工程(园区配电增容)结余资金3.4万元;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2022年度决算43531.8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9712.67万元,下降18.24%。主要原因:主要为园区运营项目,由于残渣填埋场封场、湿解处理厂暂停运营;北天堂村及永合庄村土地补偿未支付相关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91.2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0.01万元,下降0.01%。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91.23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减少了0.01万元,下降0.01%。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下调,导致支出减少。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46.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城乡社区支出的支出1546.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2022年度决算1546.6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546.62万元,增长100%。其中: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2022年度决算1546.62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增加1546.6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市级资金1505.64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705.4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本部门/单位所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全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2022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全年未发生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22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2年决算数0万元,比2022年年初预算数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我单位无公务用车。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0万元,公务用车维修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0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0万元。2022年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8.3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5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4.4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2年车辆0台,0万元;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5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5.教育支出:反映教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保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反应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反映政府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2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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