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受害人合法财产权益,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进行资金返还手续的办理,现依规定对该案件涉及返还的涉案账号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1.将涉及张迪被诈骗案银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6222****62313(户名:关志安)银行账户的65044元,返还至事主王静,交通银行6222****6555账户中。
2.将涉及张迪被诈骗案银行卡:上海浦东发展银行6217****4316(户名:储云祥)银行账户的80514元,返还至事主张迪,中国民生银行6226****3735账户中。
现对该资金返还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日起三十日内与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刑侦支队反诈中心联系(联系人:张警官;联系电话010-63811994)。
北京市公安局丰台分局
202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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